關廠工人還款案 7日宣判

2014-03-0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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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為追討「貸款」而提告,關廠工人為了讓勞委會撤告,多次採取抗爭行動。(吳逸驊攝)

勞委會為追討「貸款」而提告,關廠工人為了讓勞委會撤告,多次採取抗爭行動。(吳逸驊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上午10點,將宣判5起關廠工人案件,是半年來關廠工人案陸續從民事法庭,移交行政法庭後的第一波宣判,結果別具意義,倍受外界矚目。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發言人陳秀蓮受訪時表示,如果勝訴,期盼勞委會尊重司法判決,並直接對剩下的案件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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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全關連)是1996至1998年,遭惡性關廠而失業的勞工集結而成,並發動激烈抗爭,要求沒有盡到監督企業責任的勞委會「代位求償」,發給工人被資方積欠的資遣費、退休金,而勞委會礙於壓力,1997年動用一筆就業安定基金,和工人簽訂「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契約,紛爭暫告落幕。

工人認定貸款為勞委會代位求償

在勞工的理解中,這筆款項相當於勞委會秉持「代位求償」精神而發給,2011年勞委會出版的工運春秋也顯示相關證據。然而,2012年勞委會陸續開始對工人提告,認定15年前的貸款是民事契約,要求償還,造成工人在體制外從事抗爭、體制內忙打民事官司。

在全關連一次次的抗爭中,上百名工人總是穿著以白漆寫著「悲」、「怨」、「幹」等字的黑色背心,過程中有工運人士遭起訴入獄,也有工人為引起政府正視而採取的抗爭,不受社會諒解的時候。2013年2月的大規模臥軌、癱瘓台北車站事件,有旅客大喊「開車!壓死他們!」

抗爭催生失業給付與退休金專戶

事實上,全關連在旅客有限的眼光外,對勞工權益的制度改革大有貢獻,1996年首度臥軌、包圍國發會,促使當時的行政院秘書長趙守博出面展開跨部會會議,而後催生如今得以保障所有勞工的失業給付與退休金專戶制度。

而近年來全關連也為全體勞工的權益請命,呼籲修改《勞基法》第28條,讓「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擴大適用退休金及資遣費,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林淑芬都在支持並研擬修法的行列裡。

另一方面,桃園地院簡易庭法官溫宗玲於2013年8月,首度將手中的12個案件移轉至行政法庭審理,可謂替關廠工人案帶來一線生機。不屬於私法案件(民事訴訟),而是公法案件(行政訴訟)裁定,此舉深具意義,一來公法請求權時效只有5年,勞委會等於失去向關廠工人「討債」的權利,更可能直接被認定是「社會補助性質」的津貼而非貸款。

若勝訴希望勞委會撤告其他案件

全關連發言人、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日前受訪時則表示,即使勝訴,對工人來說也不算什麼「勝利」,因為被迫進入這種相對專業、複雜的法律程序,對很多年老工人來說本是煎熬。陳秀蓮表示,真正期盼的是,若勝訴,勞委會尊重司法判決,就該直接將剩下的案件撤告。

而另1位全關連發言人吳永毅說,就算法官仍認定是貸款,超過公法請求權時效,勞工也不需要還錢,不太可能會提上訴。問題在勞委會若敗訴,到底還會不會上訴?吳永毅說,若勞委會要繼續打官司,工人當然也會繼續抗爭到底。

20140301-SMG0035-005關廠工人大事紀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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