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典蓉專欄:你看到房間裡的大象了嗎?

2014-08-3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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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現行的選罷法,台北市兩位無黨籍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及馮光遠,都無法派監票員,但無黨不能派監票員的法律規定,其實扺觸了憲法的平等權。(吳逸驊攝)

依照現行的選罷法,台北市兩位無黨籍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及馮光遠,都無法派監票員,但無黨不能派監票員的法律規定,其實扺觸了憲法的平等權。(吳逸驊攝)

美國社會學者伊唯塔.傑魯巴維《沈默串謀者》一書,討論我們如何成為沈默的共犯,縱容罪惡橫行,這本書的英文書名《The Elephant in the Room》(房間裡的大象)更有趣,我們有可能對房間中的大象視而不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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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身是眼中人」,我們確實常常看不到,最近拜柯文哲之賜,大家也許有機會睜開眼,看到好大一頭大象。

這其實是個多數人不太關心的問題,因為我們假設台灣已是一個民主上軌道的國家,因此像候選人派監票員這種程序問題,就像火車應該走在鐵軌上一樣,不該來煩擾我們;但是由於柯文哲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我們才注意到,依照現行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只有最近1次國會選舉得票率達5%門檻的政黨,才可在直轄市、縣市長選舉推薦監票員。

也就是說,不但無黨籍的柯文哲、馮光遠無法派監票員,即使是新黨、或綠黨推出市長候選人,但因為上次選舉並未達5%門檻,同樣也不能派監票員。這樣的安排合理嗎?政黨是個政治性工具,目的在於讓政治社會有效率的運作,但是當政黨喧賓奪主,反過來封殺不願入黨的眾人時,這樣的政黨其實和民主大業無關,只是既得利益的幫派罷了!

事實上,由於政黨壟斷已成為大家的沈默共識,過去即使有無黨籍候選人參選,也同樣都乖乖的照這套遊戲規則玩,足見社會共識之高,這一次則由於柯文哲有可能當選,無黨候選人派監票員問題,才忽然躍上政治社會的議程。

然而,政治社群討論問題的方式,再度顯示大家沈默串謀的程度。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不顧自己是藍營市長參選人連勝文總幹事身分,毫不利益迴避的反對,並且以極為民粹的語言說,「如果全國投票所都讓無黨籍參選人推薦監票員,這些錢能幫多少小孩買牛奶?」,在立法院公然阻擋修法。

蔡正元的說法其實不足為訓,如果以民粹對抗民粹,大家不也可以這樣說,「如果不必付薪水給立委諸公,這些錢能幫多少小孩買牛奶?」

民進黨的反應也不太高明,因為他們也是十足共犯結構的一環,才會派出副祕書和中選會溝通,試圖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9條第5項尋求解套,中選會願和北市選委會協調,讓柯陣營可透過民進黨或其他系統推薦,以「地方公正人士」參與監票。

柯文哲畢竟受污染少一些,他堅持「不對的事就是要改」。坦白說,我認為這是政治素人比民進黨高明的地方,畢竟,中選會這次礙於民進黨的壓力,願意通融由他黨替柯文哲推派監票人,但這只是權宜之計,萬一下次再出現無黨候選人,卻剛好是民進黨的競爭對手,這樣的權宜之計還可能有效嗎?

其實,選罷法規定只能由上次選舉達5%門檻的政黨推派監票員,這不但不符程序正義,也明顯扺觸憲法的平等權,國民黨立委竟然阻擋修法,真的是完全和民主常識背道而馳;相對的,國民黨如果堅持錯到底,民進黨就應該聲請釋憲,不然,該黨也不過是利益共犯集團的一員罷了。

柯文哲這次以政治素人異軍突起,他的「白目力量」頗為討喜,但是,以「自目」對抗「虛偽」,其實只有個人層次的意義,我認為,柯文哲參選最重要的結構性意義是,因為他是某種程度的局外人,只有透過局外人的參與,才能幫我們看到房間裡的大象,讓我們改變那些習而不察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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