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香伶提防疫照顧假能否列生活津貼?蘇貞昌:恐增加雇主負擔

2020-02-2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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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立院10屆一會期第一次會議,立委賴香伶進行質詢。(蔡親傑攝)

20200221-立院10屆一會期第一次會議,立委賴香伶進行質詢。(蔡親傑攝)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21日上午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並提出民眾黨在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紓困特別條例4大訴求,針對赴疫區如中國大陸等工作問題,蘇揆表示,若勞工去工作的話,雇主要為勞工做好健康安全防護措施準備,若沒有,勞工依法可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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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提出民眾黨的纾困條例有4大重點,分別是:一、防疫照顧假期間可請領生活津貼;二、雇主不得使勞工去疫區提供勞務;三、啟用雇用安定措施;四、特別預算通過後,政院3個月內提報告、6個月內赴立院。被問到赴疫區如中國大陸等工作問題,蘇揆也表示,若勞工去工作的話,雇主要為勞工做好健康安全防護措施準備,若沒有,勞工依法可以拒絕。

被問到特別預算通過後3個月內提報告、6個月來立院備詢,蘇揆僅表示,執行會隨時接受立院監督,但3個月、6個月等期程,尊重立院定的期,但相關執行情形,短時間還沒看出執行成效,「期程我不敢講的很死」。 

勞動部長許銘春也被問到,目前到24日為止的防疫照顧假,有沒有可能啟動第2波。許銘春回應「不排除」,她表示昨天教部說,開學後1班若有1例感染全班停課、2例全校停課,但若要決定再啟,須由跨部會跟疫情指揮中心反映,由指揮中心決定。許也解釋,防疫照顧假的法源是《災防法》,依災防法提出的緊急措施。

至於請防疫照顧假,特別條例能否列生活津貼補貼?蘇解釋,不是勞動部主張防疫照顧假「給假不給薪」,勞動部也一直爭取,但總體政府立場要方方面面顧到,現在雇主不能拒絕給假已受約制,雇主調動人力也受衝擊,政府若命令一定給薪,會增加雇主負擔,未來會針酌相關情形,由政府達到(勞資)兩邊照顧的目的。 

勞工不知可以拒絕去疫區 蘇揆:會由相關部門提具體規範

但賴香伶也提醒,自11至24日,全國多少人請了防疫照顧假?不管公部門、民間企業都調不到數據。應有所統計;另外許銘春也回應,若受到居家檢疫隔離,等紓困特別條例通過,授權衛福部、勞動部等機關訂辦法,會進一步訂定補償對象、金額,也會溯及繼往自1月15日起算。

另外,勞工赴疫區工作問題上,賴香伶也強調,目前勞工沒有統一窗口諮詢,勞工不知道可以拒絕、若真的去政府也沒有列管,要雇主在大陸為勞工提供防護也不可能的,派去出差、回來又檢疫14天,若不去,又怕受到不利待遇,希望特別條例裡要照顧到這些「大家都不敢碰」的問題。蘇回應,條例條文較短,不可能涵蓋很細,但會由相關執法部會更進一步具體規範。

賴香伶也問許銘春無薪假人數狀況,許回應應正名「減班休息」,最低還是要給基本薪資,目前每半個月公告,但據1月16日至2月15日統計,目前共22家、人數800多人,但可能因為受疫情影響還沒完全呈現出來。許也表示,關切減班休息勞工要穩定他們就業,勞動部已把「充電再出發」計畫,企業辦理職訓課程經費補助由190萬提升350萬,生活津貼從100小時提升到120小時。 

賴也問,半個月統計一次,但真的只有22家嗎?政府有沒有別的管道可以了解,許回應,目前減班休息企業是先通報到地方政府,會不會有黑數,會跟各地方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請他們注意,若媒體有報導,會請他們主動了解。

賴也提到大量解雇問題,若能在無薪假落實通報、不要有黑數,各部會資源下去希望能先止住,也希望有更好的預警機制,但有太多事業單位不通報大量解雇,最近案例就是遠航,政府也束手無策。

賴表示,民眾黨主張《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並要修法,要求擴大預警資訊、強化協商機制、加強裁罰重度3方面。尤其是企業財報已出問題的,地方主管機關不知道該企業有警訊;勞工也不懂怎麼協商,地方和中央勞動主管機關都有很大責任強化協商機制。賴也要求許銘春,1個月內針對是否修法提供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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