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拚12小時,搞爛身體、老闆要求還變多…從「職場殉道者」,看社會病態現況

2017-01-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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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愛工作嗎?亦或者,你是個工作狂嗎?或許你三不五時就掛念著工作、把上班當成生活的一部分,深怕當你不在崗位時,可能錯失的合作機會或案源,所以你總是戰戰兢兢、隨時專注於工作狀況,加班是家常便飯、放假大概也很難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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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生活,活生生地在許多上班族間上演,他們不是不想拋下一切,而是在礙於工作與責任感交織、主管交辦雜務的壓力下,迫於生活所需而身陷於工作桎梏中,《BBC》稱這些人為「職場殉道者」(work martyrs)。

現年才25歲、擔任大數據資料科學研究員的比納帕爾特(Binal Patel),便直接承認他是「職場殉道者」:「我花了一天許多時光在燃燒生命,自以為年輕就可以全心打拚,但事實上只是搞壞了健康。」

兩年前,他加入了一間新創公司,從事醫療行為的大數據分析,由於在草創時期,員工只有12個人,為了展現決心與自我能耐,他把自己的工作標準設的很高:一天工作12小時、完成200%的工作量。

比納帕爾特初期的努力果真獲得多位主管讚譽,他也沉浸在這種鞠躬盡瘁的氛圍中,但這位大學剛畢業沒多久的年輕人,很快就發現這不是個可靠的方式。

他說,「隨著年資的改變與年齡增長,公司會希望你永遠保持初入社會時的拚勁,因為這是你從以前就這麼做的。但我慢慢發現熱情絕對會隨著時間消逝,如果你完全沒有休息,一直努力工作絕對是不可行的。」

他發現,隨著工時不斷增加,他對於工作的倦怠感便益發嚴重,彷彿凡事力不從心、工作效率也愈來愈差,甚至影響心情,一直希望自己也能表現的跟當年一樣。

瘋狂加班才叫有責任感?

這樣的故事還不只是個案。根據克勞羅斯勞動機構(The Workforce Institute at Kronos)的調查顯示,在美國的上班族當中,有81%有過誇張的加班經驗,其中29%一週至少加班超過三天;此外,1990年後出生的上班族,「職場殉道者」情況更為嚴重,比例高達43%,而一般的上班族只有29%。

勞動機構的專家表示,絕對不是員工待在辦公室的時間愈長,就代表他愈有責任感或有效率、稱職,有時候反而是工時愈短,反而更能在精準的時段內完成任務。

對於這樣的情況,老闆或主管應該明訂工時與工作目標,而不要因為自己的業務計畫,而讓員工身陷疲於奔命的狀態。值得注意的是,當未來這些職員擔任管理要職時,就會讓超時工作更加嚴重,因為他們會想:「我以前就是這樣苦幹上來的。」

「如果我們秉持著這樣的心態,那工作與生活間的水平根本沒有達到平衡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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