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族必看!只有第三人責任險是不夠的,撞上超跑沒有「超額附約」就賠慘了

2020-01-0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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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路上遇到超跑機率要比以往高許多,若未保超額責任險,一旦發生事故可能要耗費的成本難以計數。(圖非當事人,蘇仲泓攝)

現在在路上遇到超跑機率要比以往高許多,若未保超額責任險,一旦發生事故可能要耗費的成本難以計數。(圖非當事人,蘇仲泓攝)

「你應該知道的是:機車強制險只賠償身體上的體傷,並無法理賠車體類的財損,但只要加保「超額責任險」,就能夠對天價賠償費進行理賠。」

近日,網路上流傳一則消息,一輛剛投入機車餐點外送的菜鳥,因為不熟悉路況,在台北市民生社區不小心撞傷價值高達上千萬的名車賓利,據傳該車主向外送員索賠約700萬元的天價維修費。這一撞,不只撞出天價維修費,更是撞得小資族和機車族心驚驚,深怕哪一天A到超跑名車的人會是自己,不知道此類事故發生時,該如何應對,是否有無辦法或保險能將傷害及損失降到最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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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只保體傷,不保車損

首先,讀者們可能會有疑惑,人人都要投保的「機車強制險」,能不能賠償此類的名車事故嗎?根據國泰產險的機車強制險資料顯示,理賠的項目有3種,分別為:

1.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須附收據正本,健保就診部分無法申請本項理賠)。
2.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
3.死亡給付:每人定額給付200萬(每一事故理賠無上限)。

由以上項目可知,機車強制險只賠償身體上的體傷,並無法理賠車體類的財損。除此之外,如果是因機車出租予人或載客運貨等營業行為,屬於車險定型化契約之不保事項,外送族為「營業用」,在投保時需要事先告知保險公司,加購部分營業用的保險附約,以免因營業行為造成事故無法理賠。

第3人責任險加保「超額責任險」,可對他人體傷、名車車損等事件進行理賠

那麼要保什麼樣的保險,才能彌補賠償名車超跑的車體損失呢?據國泰保險展信義通訊處業務主任劉晴表示,汽車和機車駕駛人若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就能針對第三人的傷害、死亡或車體受損等財損進行補償、賠償。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除了可以保障自己,也可以保障第三人。

倘若,像是外送員撞到賓利名車的事件,理賠的上限無法全額買單,但只要加保「超額責任險」,就能夠對天價賠償費進行理賠。超額責任險屬於附加險,並無法單獨購買,一定要搭配「第三人責任險」,主要保障的範圍和第三人責任險相同,不過能有效地提高保障額度。

兩種保險最大的差別在於,第三人責任險傷害和財損的保額各自獨立、不能共用;超額責任險則不論體傷或財損,皆可在額度內共用,主要用於擴充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提高保戶的賠償能力。

以國泰的汽車超額責任險為例,額度最高為3,000萬,但並沒有統一的保費金額,保費會由保險公司評估駕駛與車輛的情況來訂定。舉例來說,30歲的男性駕駛人,若曾經有過一次出險(事故)的經驗,2年內的新車,投保3,000萬元的超額責任險,一年的保費大約2,700元,3,000萬的理賠額度絕對足以彌補賓利的700萬元天價維修費用。

結語

最後,仍要提醒讀者,縱使「汽機車超額責任險」能夠完整轉嫁對第三人的賠償,不過,出門在外最保險的方式絕對是不讓意外發生,在外行車還是要以「安全」為最高指導原則。畢竟,沒有風險就沒有意外,沒有意外也就無需理賠,小心和謹慎地不發生任何事故,就能讓所有保險都無用武之地。

作者/蔡名傑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Smart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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