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芬胞弟說「吃毒品無罪」 法務部:勿轉傳以免觸法

2019-12-24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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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員李明哲日前表示立院將通過吃毒品無罪的法案,法務部針對不實言論召開記者會澄清。(資料照,顏麟宇攝)

雲林縣議員李明哲日前表示立院將通過吃毒品無罪的法案,法務部針對不實言論召開記者會澄清。(資料照,顏麟宇攝)

法務部今(24)日表示,對於有人傳述立法院此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修法為「吃毒品無罪」,與事實完全不符,已責由調查局依法查處,呼籲民眾切勿任意轉傳,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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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流傳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妻舅、雲林縣議員李明哲日前表示立院將通過吃毒品無罪法案的影片,法務部今天上午則針對部分民意代表傳述吃毒品無罪不實言論召開記者會澄清,下午另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有人傳述「吃毒品無罪」言論,已責由調查局查處。

修法重點為重懲毒販

新聞稿指出,為打擊毒品、維護治安,法務部提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17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重點為重懲毒販,提高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的刑度及罰金額度;加重販賣混合式毒品及對懷孕、未成年人販毒的刑度及擴大沒收、澈底剝奪毒販不法所得。

法務部表示,修法針對國人關注新興毒品的散播問題,將處罰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的入刑標準,由持有20公克以上降為5公克以上即處以刑罰,擴大了4倍入刑範圍,以遏止新興毒品流通散播。

此外,針對無正當理由持有、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緩,另須接受4到8小時毒品危害講習,即使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的數量低於入刑標準,也須接受處罰,並無免罰的情形。

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在高雄地檢署表示,外面謠傳吸毒不犯罪、持有第三、四級毒品不處罰都是不實謠言,聲明之後若有人再故意、惡意傳播此不實消息,調查局會立刻以不實訊息來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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