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渡濫訴惡靈!華光案拘役今執行 民團批打壓人民集會自由

2016-09-1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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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今天上午至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起「超渡濫訴惡靈」行動,由抗爭者扮演法師,誦讀經文並拋灑冥紙。(洪與成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今天上午至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起「超渡濫訴惡靈」行動,由抗爭者扮演法師,誦讀經文並拋灑冥紙。(洪與成攝)

華光社區妨礙公務案5位被告,日前遭判拘役50天定讞,並於今天(13日)執行刑罰。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今天上午至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起「超渡濫訴惡靈」行動,由抗爭者扮演法師,誦讀經文並拋灑冥紙,諷刺司法系統透過濫訴、恣意逮捕,打壓人民言論與集會遊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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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今天上午至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起「超渡濫訴惡靈」行動。(洪與成攝)

2013年,林靖豪、張志綸、郭冠均、古振輝、潘承佑5人因聲援華光社區擋拆行動,遭妨礙公務罪名起訴,並於6月15日遭高等法院判拘役5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1日以1000元計算。日前民間團體發起募款行動,為5人籌措25萬罰金,並於13日繳納,但潘承佑為抗議司法打壓不公,選擇入監服刑。

司改會法案研究員何友倫指出,法官並沒有認真調查整起案件,不了解華光社區歷史脈絡、人民挺身抗爭的原因,才造成5人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遭打壓。

司改會:綠委提集遊法修正案 反提出更多限制

何友倫批評,民進黨立委提出的《集遊法》修正案,完全未針對民間團體讓步,反而加碼提出更多限制,例如原本不被列為限制區的檢察署,卻在修法後成為禁制區。而打著人權招牌、時任立委的顧立雄甚至在網路上表態支持民進黨版本,更與反對民進黨版本法案的網友針鋒相對。何友倫痛批民進黨「打假球」,修法只圖個「保障法」名稱,展現進步、注重人權的假象,根本沒有深入思考《集遊法》的問題。

台權會法務王曦指出,《集遊法》最大的問題就是第5條的「安全距離」與17條「強制排除」,這2條具戒嚴色彩的法條,從1980年代《集遊法》立法至今都未變動。她指出,如果這2項規定沒有廢除,會有更多人像華光案5人一樣被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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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法務王曦。(洪與成攝)

何友倫指出,除了《集遊法》,華光社區案的重點還有妨礙公務的問題。他說,《集遊法》部分條文被宣布違憲後變得「不好用」,檢警系統便開始用妨礙公務、強制罪、侵入住居等刑法罪名逮捕示威者,形成濫訴現象。王曦也質問檢調單位,5位被告真有符合《刑法》135條妨礙公務要件嗎?她強調,檢察官要起訴集會遊行的人民前應捫心自問,被告到底是行使基本權利還是破壞秩序?「如果檢方總是認定集會遊行者是鬧事者,那人民就不需要集會遊行自由了。」

華光案被告:將持續採取行動 投入集遊法與刑法改革

高教工會林柏儀表示,有權有勢的人要表達訴求,只要跟高官、總統一通電話,甚至一起密會、吃飯就能達成,人民上街頭表達訴求,卻面臨檢警系統打壓、惡法追殺,相當讓人痛心,這不是政黨輪替可以解決的,而是整個國家政經體制的問題。林柏儀說,即使人民受到不公平打壓,仍有許多民眾慷慨解囊,順利為5位被告籌措罰金,證明人民抗爭的決心不是輕易就會被打倒的,會有越來越多人挺身而出,直到體制被改革。

華光案被告郭冠均表示,弱勢人民的抗爭,最後還是要由少數人承擔代價。他強調,繳納罰金不代表認錯,濫訴的惡靈仍在台灣社會徘徊,他們會持續採取行動,投入《集遊法》與《刑法》改革,看看民進黨口中的轉型正義與改革,要等多少人犧牲才願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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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案被告郭冠均。(洪與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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