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Uber條款」4個月緩衝期!Uber表示不輕言放棄台灣,籲交通部誠意對話

2019-06-1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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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日前公告「汽車業運輸管理規則第103-1條修正案」(俗稱Uber條款),法令將在10月實施。對此,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14日重申uber需求,呼籲政府盡快開啟對話的大門。(資料照,郭晉瑋攝)

交通部日前公告「汽車業運輸管理規則第103-1條修正案」(俗稱Uber條款),法令將在10月實施。對此,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14日重申uber需求,呼籲政府盡快開啟對話的大門。(資料照,郭晉瑋攝)

交通部6日公告「汽車業運輸管理規則第103-1條修正案」(俗稱Uber條款),呼籲Uber加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成立Uber大車隊,帶領旗下代雇駕駛一起合法化。法令將從10月9日起實施。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今(14)日表示,計程車對和科技平台的核心價值不一樣,希望在4個月緩衝期間,和交通部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一起找到更有創意的運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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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台灣民眾對103-1修正案的意見,Uber今天公布先前委託市場顧問公司,針對台北、新北、台中、高雄所執行的電話民調,有效樣本數1200份。結果顯示,77%的民眾表態反對這項修正案,6成民眾因修正案後對現任政府支持度降低,也有6成民眾認為,103-1修正案通過後,對於吸引國際公司來台、台灣未來創新、計程車司機收入,都存在負面影響,呈現三輸狀態。

吳罡表示,103-1修正案公告超過1周,Uber在這段時間不斷爭取,和政府及其他利害關係業者展開對話,但到現在沒有收到任何回應;對於政府不顧輿論一片反對之聲執意公告,他直言:「我們非常失望。」並提到,透過上述民調可以看到,錯誤的政策會造成人民對政府的不滿。

103-1修正案公告前,交通部曾指出,Uber在南韓成立計程車隊;對此,吳罡說,Uber在南韓和當地計程車業者合作,並沒有更改其科技平台的身份,就像Uber在台灣也有和3家計程車業者合作。

Uber資深營運總監吳罡,出席Uber全新多元叫車服務記者會,服務兒童搭乘的「優步寶寶」啟動。(陳明仁攝)
針對交通部日前公告「汽車業運輸管理規則第103-1條修正案」,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14日表示,對於政府不顧輿論反對執意公告,感到非常失望。(資料照,陳明仁攝)

吳罡:抹煞Uber作為科技平台帶來的價值

吳罡強調,政府如今忽然希望Uber變成計程車業,等於抹煞Uber作為科技平台可以為台灣消費者,和交通業者帶來的價值,「不是說因為台灣有一個成功的大車隊,那我們大家全都變成一個大車隊。」且Uber在國外已不限於4輪車,拓展其他領域,如果成立計程車隊,核心價值就會不一樣,必須透過努力和更多的對話、實質討問,才能找出一個對的立足點。

吳罡提到,Uber在2017年重新回歸至今,已為台灣創造了新台幣50億元的經濟產值,及許多就業機會,政府公告103-1修正案後,很多細節都還不清楚,包含使用平台載客的1萬多名代雇駕駛、200多家合作的租賃車業者在內,大家都不了解政府下一步的方案是什麼,「這樣的一個法律的困境,充滿未知數,讓我們接下來非常難評估台灣的前景與環境。」

20190421-網路叫車平台自救會抗議交通部修法,民眾與代雇駕駛在總統府前抗議交通部修法。(甘岱民攝)
抗議交通部修法,網路叫車平台自救會日前發起集會活動,民眾與代雇駕駛在總統府前表達不滿。(資料照,甘岱民攝)

「Uber一直覺得台灣是一個值得深耕的市場,我們絕對會盡全力跟政府達成一個好的方案。」吳罡數度重申Uber的訴求,呼籲政府盡快開啟對話的大門,趁4個月緩衝期,召集103-1會影響到的各利益關係者,一起展開討論,尋找更適合的替代營運模式。

事實上,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原和網路叫車平台代雇駕駛自救會約定6日會面,因自救會要求小客車租賃業、平台業者、消費者等也應一起參與,並全程公開討論過程,後交通部同意直播,而自救會堅持利害關係人應到場,但最後僅交通部內部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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