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石虎自治條例二度遭封殺!議員一面倒反對,首部專法胎死腹中

2019-06-0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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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4日在苗栗縣議會進行表決,最終以25比9票壓倒性票數,自治條例再次遭到封殺。(資料照,甘岱民攝)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4日在苗栗縣議會進行表決,最終以25比9票壓倒性票數,自治條例再次遭到封殺。(資料照,甘岱民攝)

台灣首部石虎保育專法再度胎死腹中。苗栗縣議會今(4)日就《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進行表決,最後以25比9票壓倒性票數,再次封殺自治條例。一早守在議會外關注表決結果的石虎保育協會則嘆,在苗栗要求多數議員和公部門保育石虎竟然如此困難,未來石虎保育還有很長一條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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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是目前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的主要棲息地區,苗栗縣政府為保育石虎,提出保育專法,旨在規範縣府公共工程,當工程達一定規模以上時、必須諮詢專家意見。然而議會去年在專案小組階段即以可能阻礙私人產權為由退回,今年縣府修改法條後再闖關,刪除保育區劃設條款,對民間僅強調補助友善石虎行為;同時縣府也編列500萬石虎族群數量與分布調查預算,希望更準確掌握縣內石虎數量及出沒地區。

石虎專題。苗栗竹科銅鑼園區空拍圖。(野聲環境生態負責人姜博仁提供)
苗栗縣目前為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的主要棲息地區,苗栗縣政府也在去年5月提出第一版自治條例草案。(資料照,野聲環境生態負責人姜博仁提供)

主張調查後再討論 徐功凡:象徵意義大於實質

今日議會針對條例進行表決,表決前多名議員表態反對,認為應等到石虎調查完成後再討論。國民黨議員張志宇說,沒人反對保育石虎,但應該要先確認石虎數量跟棲息地點,再審自治條例。國民黨議員徐功凡也說,如條例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功能,調查完成後再細修條文內容,可訂出更好的獎勵辦法。

先前以「苗栗石虎太多、才會被車撞」發言而「聲名大噪」的國民黨議員韓茂賢則說,有人提議要在國土計畫中於苗栗訂石虎保育區,若自治條例呼應國土計畫,形同限制民間土地利用。韓茂賢稱,若希望公共工程能採取友善工法,只要縣長下令就能做,不用靠自治條例。

無黨籍議員禹耀東則反駁,認為應先通過石虎自治條例、待調查出爐後再具體實施,若再拖下去只會讓石虎繼續減少。時代力量議員曾玟學也說,條例內容有許多獎勵石虎保育的條款,若議會再退回、就是限制民眾權利,議會也應該盡快通過條例、宣示苗栗保育決心。

25:9 條例遭封殺,石虎分布調查預算過關

隨後議會進行表決,結果僅陳品安、曾宗國、陳光軒、黎煥強、宋國鼎、曾玟學、禹耀東、羅貴星、劉順松等9位議員投下贊成票,其餘25名出席議員全部反對,條例確定2度遭到封殺。500萬元石虎分布調查預算則順利通過。

苗栗縣農業處長陳錦俊表示,接下來會遵照議會決議,先花2年時間完成石虎分布及數量調查,之後再決定是否要再推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20190604-石虎自治條例4日在苗栗縣議會投票,贊成通過9票,不贊成則為25票。(取自苗栗縣議員.陳品安律師臉書專頁)
石虎自治條例4日在苗栗縣議會投票,贊成通過9票,不贊成通過則為25票。(取自苗栗縣議員.陳品安律師臉書專頁)

石虎保育協會批:將汙名套在動植物身上

石虎保育協會也對此發出聲明,指事情回到原點,至少讓大家看清、要在苗栗要求公部門和多數議員保育石虎竟如此困難。協會指出,自治條例2次都沒通過,可見政治人物要將汙名套在動植物身上有多麼容易,且這些汙名最後還會落到苗栗人身上,「而要去除那樣的想像,有多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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