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聯合報社論─《如果提名大公無私,監察院怎會崩壞至此?》感思良多,抒發為快。
舉國皆知監察院從8月起就沒有監委,但遇到蔣萬安之子立馬變出「專員」,積極主動調查。而在平行時空下,對前僑委會主委徐佳青「違反利益衝突」的裁罰案,又推說:「因無監委故無法辦理公告」。
監察院變臉速度之快,連「川劇變臉」都相形失色,前倨後恭莫此為甚,所謂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監察院形象之低劣乃自取爾。
也難怪黃國昌對14個月沒有院長的監察院,講了句極富哲理的話:「監察院有沒有院長,社會觀感似乎也沒什麼差別。」
第一章 聞鼙鼓思良將─懷念鐵面監委陶百川
1955年,孫立人上將因其部屬郭廷亮少校涉嫌「叛亂」「通匪」,旋被指控「縱容部屬武裝叛亂」及「兵變」。蔣介石迅速將有「東方隆美爾」稱譽的孫立人將軍,「軟禁」長達33年。
當時監察院第一屆監委陶百川、余俊賢等五位委員,頂住排山倒海的壓力進行調查,最後定調的報告徹底否定軍法局的羅織罪名,判定孫案兵變等案全屬「子虛烏有」,展現出「包拯御史」的鐵骨精神。
在戒嚴的年代,社會充滿肅殺氣氛,陶監委常因「司法人員」執法不公、「情治機關」濫權而提出糾正與彈劾,並為《自由中國》雷震案向行政院提出糾正,被外界封為「黨內的黨外分子」,致讓蔣介石非常「感冒」。
後來他又替「美麗島案」仗義執言,蔣經國也沒動他。第一次政黨輪替後,陳總統特別頒發「一等卿雲勳章」,並親自到醫院幫他佩掛,那年「鐵面御史」101歲。
最後依據監察院的報告,以及解密的美方歷史檔案,孫將軍並沒有通敵(通匪),其部屬郭廷亮涉嫌「叛亂」及「通匪」,亦被官方公認是一起「政治冤案」,也就是民進黨過去高喊的─「白色恐怖」。
當時輿論以陸游詩句─「萬事不如公論久,諸賢莫與眾心違」嘉勉陶監委。他見過必言、見枉必糾,成為威權體制內極具代表性的「清流」,常作出讓執政者「坐立難安」的見解。
威權年代的黨外人士(民進黨),常扮演「人權捍衛者」的角色。如今朝野易位,民進黨執政已長達18年,總統常在各種慶典上驕傲的告訴國人「台灣民主得來不易…」。
令人驚訝的是今天的執政者,同時把戒嚴時期─「匪諜就在你身邊」的「警總精神」繼續發揚光大。
檢警調羅織各種罪名恫嚇人民,連在街頭拿手機拍照,里長去大陸參訪,都被懷疑涉嫌為匪工作,檢察官先起訴再說管它證據充分與否?。再說監察委院全都是自己人,沒啥好怕?
幸好今天的匪諜雖多,但笨了許多,也比過去好抓許多!鄭南榕、李敖、柏楊沒能活到今日,見證台灣言論自由的奇蹟,不知該哭還是該笑?(真正的共諜只會出現在權力核心之處)
蔣介石容得下「鐵面御史」陶百川,蔣經國亦容得下「執法如山、不看臉色」的黃尊秋。
還有最讓監察院「破防」的指標性案件,即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嫌關說及多次性招待案(小芸有空嗎?)。
監察院鼓起勇氣提出彈劾,結果卻以2:11懸殊票數沒有通過。
立委徐巧芯酸的好─「陳宗彥上半身是陳董,下半身是小彥」。
惟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監察院長提名人陳永興,這位心心念念以台灣獨立建國為己任的大老,然一聽說被提名當中華民國監察院長大官後,瞬間所有堅持與崇高理念,通通拋諸於腦後。
試問這種意識型態強烈的人當監察院長?在處理彈劾糾舉案件上,又如何保持中立?
從孫立人的冤案,證明戒嚴年代的蔣介石容得下陶百川、于右任、傅斯年、胡適等人的「異議之聲」,僅憑這點就贏過賴蔡兩位總統。
基上,國父設計監察制度並無扞格,核心問題在於─慎擇人選,及總統的胸襟與氣度。否則就像第六屆監委一樣「躺平、灌水、當守護神」。永遠洗刷不掉「老人院」、「蚊子院」的臭名。
第二章 臧幼俠將軍冤怪案之緣起
眾所皆知,前黃復興主委臧幼俠將軍,於2024年參加在香港舉辦的全球華僑華人促進和平統一大會時,因「起立」聆聽中華人民共和國歌致衍生此案。
國安單位認為臧幼俠違反兩岸條例,裁罰停止領受5年的月退給與75%等。臧將軍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月前判決臧幼俠敗訴。可上訴。
本案經多次攻防,最引人疑竇之處就是─法官「洋洋灑灑」宣讀冗長的法律條文,但就是無法拿出臧將軍在場「起立照片」,彷如當年孫立人被指控「兵變」等案如出一轍。
退將被「罰扣」五年退俸75% 與行政院長,被「凍結」四個月的薪俸
月前卓院長因八度不副署國會通過的法案,被立法院提案「凍結」四個月的薪資,民進黨委員個個大加撻伐,認為是─「剝奪公務人員法定所得」。罵得義正詞嚴、罵的義薄雲天,但別忘了,「凍結」是可以原額補發。
然面對臧幼俠將軍「莫須有」的懲處案,被「重罰」五年僅能領取退休俸的25%,連維持日常生活都有困難。
面對司法如此重大瑕疵的判決,卻無任一監委吭一聲、置一詞。難道台灣的人權還要用「黨證」來區分?
臧將軍是統派沒錯,其主委任內常言:兩岸必須統一,但要在國父的三民主義制度下統一。觀其兩岸論述不卑不亢;大是大非的分際,拿捏的非常清楚。
據了解,臧將軍有參加該活動,但知道會中有唱國歌儀式時,即「暫時離席」至會場外喝咖啡,因此根本就沒有國安局、國防部所宣稱握有臧主委起立的照片。
退一萬步說,如真有照片為何不當庭給本人過目?並迅速公諸於媒體,以昭公信,就如吳斯懷退將當年的照片一樣。
筆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國防部為何要當「背鍋俠」?故弄玄虛告知臧因照片涉及機密,要「封存三十年」。
國安單位的高官們,難道不知俟機密解封日,臧將軍已110歲了。
請問是甚麼樣的「絕世機密」?非要等到當事人屍骨寒、墓樹拱才能解密?這算哪門子的的司法改革?司法正義?
提筆至此,不禁想到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澳門嫖妓案,已被媒體拍攝高度清晰的照片,但當事人嚴正否認辯稱是AI合成(Deep fake),結果該案就不了了之,難怪有人說台灣司法真的會看「紅綠燈」?
對司法及國安單位這種有違常理的作法,不啻是另類的「精神折磨」,想藉此販賣恐懼,製造寒蟬效應罷了。
海軍退役少將孫海濤的冤案簡述如后:孫將軍於2023年因涉嫌為中國發展組織等罪名,被橋頭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直到 2024 年才獲准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觀其包括在偵查與審判期間被「羈押禁見」達5個月之久。
孫涉及的共諜案在司法審判中,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部分已獲判無罪確定。
而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的部分,則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中。這種「先射箭後畫靶」的判決,凡是熟識孫將軍的為人,都可以預料到本案應是「輕舟已過萬重山」。(有關孫的高分院二審判決文請參閱附註)。
孫立人因功高震主不見容於蔣介石,或可歸咎「功高震主」的宿命論吧!
在90華誕壽宴上,陶百川一幅「忠義可風 公道自在」的賀聯,道盡「柏台大人」與「英雄名將」,相知相惜的千古佳話。
至於臧幼俠與孫海濤兩位將軍的際遇,有如明末戰將熊廷弼與袁崇煥般悲慘,都是被─「誣陷」。
袁被凌遲3600刀;熊則被砍頭「傳首九邊」。還好現在是民主時代,臧孫將軍只須忍氣吞聲破財消災即可。
古今中外,最廉價、最有效誅殺功臣大將的利器,就是「誣以通敵、祭之謀反」。
此法最廉價也最有效,只要皇帝暗示「大理寺」及「錦衣衛」,呈堂供證自然無慮。
唉!原本臧幼俠孫海濤兩位將軍的冤案,還寄望新科監委能伸出援手,但這劑解藥已被立院封殺。
結論:
今天就算陳永興能順利就任監察院長,其又能否像陶百川一樣,敢忤逆上意慣了烏紗帽,替「美麗島事件」的涉案人「仗義執言」呢?
【附註】:海軍退役少將孫海濤先前被檢調指控涉嫌收受中國大陸資金,拉攏國軍退役將領前往對岸接受旅遊招待,並在選舉期間舉辦活動支持特定候選人,因而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以及《反滲透法》等罪名提起公訴。
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檢方無法舉證資金來源確實為中國國台辦,且退將赴陸旅遊多屬交流常態,難以證明有實質拉攏、吸收或危害國家安全的不法意圖,因此判決無罪。最高法院於2026年2月駁回檢方上訴,此部分無罪確定。 《反滲透法》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二審原以舉辦活動時支持的對象「尚未被中選會公告為正式候選人」為由判決無罪。但最高法院推翻此項認定,指出《反滲透法》所稱的候選人應涵蓋公告前後將登記之人,且相關活動是否受滲透來源資助等事實仍有疑義,因此將此部分撤銷並發回高雄高分院重新審理。
總結來說,孫海濤被指控的共諜發展組織罪已獲判無罪確定,而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的部分目前則仍在法院更審中,尚未有最終定罪判決。
*作者為黃復興高雄市黨部前主委前陸軍官校名將研究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