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日前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生前贈與納稅義務、配偶剩餘財產分配、法院判決遺產歸屬及稅款繳納門檻進行調整。此次修法刪除 30 萬元分期繳納門檻,並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其「擬制遺產稅額」改由受贈人負責繳納,解決過去稅負全落在繼承人身上的問題。本文整理2026遺產及贈與稅新制重點,帶您一次看!
2026遺贈稅新制有哪些變化?遺產稅由受贈人按比例負擔、刪除30萬分期門檻
過去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時,常發生財產由受贈人取得,繳稅義務卻由全體繼承人承擔的情況。生前贈與特定親屬範圍包含被繼承人之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
此次修法明確規定,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之比例計算稅額,修法後明定由該財產之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修正第 17 條之 1,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之財產。
遺產及贈與稅法鬆綁繳納門檻!刪除30萬元限制與多數決存款繳稅
修法針對遺產稅之繳納方式與申報起算點給予明確規範,提升納稅義務人資金調度的彈性。
•取消30萬元分期繳納金額門檻:刪除過去遺贈稅稅額須達 30 萬元以上方可申請分期之限制,納稅義務人可直接依規定申請分期繳納。
•繼承人多數決存款繳稅:增訂繼承人可採用多數決方式,直接申請以遺產中的存款繳納遺產稅。
•受贈人使用遺產繳稅條件:若為被繼承人生前贈與財產之受贈人,欲以遺產抵繳或繳納擬制遺產稅額,必須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
•法院判決遺產申報起算日:若被繼承人過世後才經法院判決確定財產歸屬,遺產稅申報及課稅期間改自判決確定日起算。
《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前後重點對照表
| 修正主題 | 主要修正內容與規定 |
| 一、死亡前2年贈與擬制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 | 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含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之財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之遺產稅額(擬制遺產稅額),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
| 二、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 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 |
| 三、法院判決確定案件起算日 | 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遺產權屬案件之遺產稅申報期間及核課期間起算日規定。 |
| 四、繳納方式與抵繳機制調整 | 1. 放寬分期繳納限制:刪除應納稅額須達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始得申請分期繳納之門檻限制。 2. 存款繳稅多數決:增訂繼承人得採多數決方式,申請以遺產中之存款繳納遺產稅。 3. 受贈人以遺產抵繳限制:受贈人申請以遺產抵繳或繳納擬制遺產稅額時,應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始得為之。 |
夫妻之間相互贈與財產,要繳贈與稅嗎?
夫妻之間相互贈與財產免徵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不限金額大小。
夫妻生前贈與,要繳遺產稅嗎?
但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於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時,仍視為被繼承人死亡時之財產。
夫妻一方過世,剩餘財產分配怎麼算?
當夫妻一方過世時,財產處理主要分為兩個層面:「民法上的遺產與分配」以及「稅務上的遺產稅計算(包含生前贈與視為遺產)」。
. 第一階段:民法財產分配(先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採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當一方過世時,生存的配偶有權要求先扣除配偶各自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的婚後財產(不含繼承、受贈或慰撫金)。這筆由生存配偶依法分得的財產,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因此免課徵遺產稅。
第二階段:遺產總額計算(生前2年內贈與之認定)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下列對象的財產,必須「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配偶、民法各順序繼承人(如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民法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如媳婦、女婿)。
不過,如被繼承人與受贈人間之配偶或親屬關係,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就已消滅,則免併入遺產申報。
第三階段:扣除額與繼承人分配
計算出遺產總額後,扣除相關免稅額與扣除額,剩餘部分按遺產稅率課稅
·免稅額: 每案新臺幣 1,333 萬元(現行標準)。
·扣除額: 配偶扣除額(553 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 56 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38 萬元)等。
遺產稅計算公式:計算遺產稅: 遺產淨額X適用稅率(10%、15%、20%) -累進差額。
4、完稅後,剩餘遺產由配偶與各順序繼承人依應繼分或遺囑進行分割。
Q1:《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後,生前贈與的遺產稅由誰繳納?
修法後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時,依受贈財產比例計算的「擬制遺產稅額」,由該財產的受贈人負責繳納。
Q2:現在申請遺產稅分期繳納還有 30 萬元的限制嗎?
沒有。本次修法已修正第 30 條,刪除應納稅額須達 30 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門檻限制。
Q3:繼承人可以用被繼承人留下來的存款直接繳遺產稅嗎?
可以。新修法增訂繼承人得採用「多數決」方式,申請直接以遺產中的存款來繳納遺產稅。
Q4:受贈人可以用遺產來抵繳自己的生前贈與擬制遺產稅額嗎?
可以,但修法規定受贈人若要以遺產抵繳或繳納擬制遺產稅額,必須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後始得辦理。 (相關報導: 借錢給子女被罰90萬贈與稅!父母喊「是借不是送」都沒用,國稅局曝:少做1動作連補帶罰 | 更多文章 )
資料來源:財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