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不少公司會陸續發放年終獎金、績效獎金或紅利,不過收到薪資明細時,有些上班族可能發現獎金被扣了一筆「補充保險費」。究竟年終獎金領多少才需要繳?依現行規定,並非公司只要發獎金就一定會被扣,也沒有所有上班族都適用的固定金額,而是要看當年度累計獎金是否超過「給付當月投保金額的4倍」,超過後才可能按2.11%計收補充保險費。
年終獎金也要繳健保補充保費嗎?
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第一類被保險人從所屬投保單位取得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具有獎勵性質的薪資給付,例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全年累計超過給付當月投保金額4倍的部分,屬於補充保險費計費項目,目前補充保險費率為2.11%。也就是說,年終獎金並沒有「超過全國統一某個金額就一定被扣」的規定,每個人的門檻會依給付獎金當月的健保投保金額而不同。判斷時可先計算「4倍門檻=給付獎金當月健保投保金額×4」,如果當年度累計獎金跨過這項門檻,還要進一步計算本次實際應計費的獎金費基。依健保署公式:
- 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的獎金=給付時當年度累計獎金-給付時投保金額×4
再將「當次發放獎金」與「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的獎金」相比,取較小的金額作為本次獎金費基,最後乘上2.11%計算補充保險費。
年終獎金超過多少要繳補充保費?每個人的門檻不同
依2026年1月1日生效的全民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目前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29,500元。若員工在獎金給付當月的健保投保金額為29,500元,4倍門檻就是118,000元。不同投保金額換算出的4倍門檻,例如:
| 月投保金額 | 4倍獎金門檻 |
|---|---|
| 29,500元 | 118,000元 |
| 31,800元 | 127,200元 |
| 40,100元 | 160,400元 |
| 50,600元 | 202,400元 |
| 60,800元 | 243,200元 |
因此,兩名員工即使收到相同金額的獎金,也可能因投保金額不同,而出現一人需要被扣補充保費、另一人不用的情況。這裡的計算基準並非實際月薪,而是健保投保金額。受僱者會依實際薪資月額對應健保投保金額級距,因此年終獎金是否跨過4倍門檻,仍要以給付獎金當月的投保金額判斷。
不是只看年終這一筆!全年獎金要一起累計
補充保險費的計算也不是只看年底收到的那一筆年終,而是累計同一投保單位當年度發放、符合規定的獎金金額。例如一名上班族給付獎金當月的健保投保金額為40,100元,4倍門檻就是「40,100元×4=160,400元」。假設他今年先領過50,000元績效獎金,年底公司再發120,000元年終獎金,當年度累計獎金就是170,000元,已超過160,400元門檻,累計超過門檻的金額為「170,000元-160,400元=9,600元」。 (相關報導: 健保卡不只能看病!「10大隱藏版福利」還不知道虧大了,每年還能省下數千元 | 更多文章 )
由於這次公司發放的年終獎金為120,000元,高於累計超額的9,600元,因此兩者取較小值,以9,600元作為這次補充保險費費基,計算為「9,600元×2.11%=202.56元」,保險費以元為單位計算,角以下四捨五入,因此這次應扣取約203元補充保險費。健保署公布的案例同樣採全年累計方式判斷,而且補充保險費採就源扣繳、不採年度結算,每次發放獎金時,都會以當時的累計獎金及給付當月投保金額重新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