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被控違反中國《香港國安法》案件,前主席李卓人被判囚7年,前副主席鄒幸彤7年3個月,前副主席何俊仁5年2個月。
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港元(19萬美元;128萬人民幣;605萬元新台幣),限3個月內繳交。
判刑於週五(9月11日)早上進行,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被告「煽動顛覆國家」罪成。
全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的支聯會,一直主辦1989年北京「六四」天安門學運鎮壓事件的悼念活動,直到2020年被香港政府以新冠病毒病(COVID-19)疫情為由禁止為止。
三人早於2021年9月被起訴,支聯會同月底解散,結束32年歷史。
據《香港國安法》第23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罰分為兩級,「情節嚴重」判監 5 年以上至10年以下;「情節較輕」可判囚五年以下。
歷時7分鐘的判刑
一如之前審判,香港高等法院週五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判刑。法院安排於10:00開庭,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姬審理。
BBC中文記者現場所見,正庭公眾席全滿,李卓人妻子鄧燕娥、鄒幸彤母親、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均有到庭旁聽。其餘大部分旁聽人士則戴上口罩。庭上亦見大律師石永泰到場旁聽。
在正式宣判前,各被告陸續到庭聽取刑期裁決。
何俊仁皮膚黝黑,身型及臉容較往日清減,他身穿灰色恤衫及深灰色外套,戴著耳機,神情嚴肅。李卓人則一頭灰白髮,身穿白色上衣外加藍色風褸,站著向公眾席揮手,其後被懲教人員指示「坐下」,他曾戴眼鏡閱讀文件。
鄒幸彤戴眼鏡、束起馬尾,身穿外套,坐在犯人欄一角,三名懲教人員站身旁,公眾席難以看到其身影,她在開庭時一度站起來向著旁聽席微笑。
法庭於10:07開庭,法官李運騰表示,庭上只宣讀結果,稍後會上載19頁的判決理由,再公佈各人刑期。就「國殤之柱」證物,他表示會另擇日子處理,並指出鄒幸彤並非物主,若想參與聆訊須另行書面陳詞解釋。
他宣讀後即時退庭,整個程序歷時約7分鐘。
散庭時,李卓人作出「劃十字」的手勢,並向公眾席鞠躬。鄒幸彤向公眾席飛吻,亦有向律師揮手示意,捧著文件帶著笑容轉身離開。
屬「情節嚴重」的六個原因
根據判刑理由書,法官表示,本案雖不涉及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被告也未有就如何將「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提出具體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但本案仍屬於「情節嚴重」級別,六個原因包括: (相關報導: 抽成飆高上看50%!Grab越南司機串聯大罷工,一起關機不接單施壓平台 | 更多文章 )
- 案發時《國安法》已落實,但仍有部分港人不願接受國家對香港特區行使主權,也不願接受《憲法》和《基本法》所制定的憲制秩序。被告等在動盪不安的社會氛圍下作出煽動的言行,令國家安全和公眾秩序面對更大的風險。
- 被告的言行並非單一事件。案發時段由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長達14個月之久。期間,被告等持續多次作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 被告等透過多種活動和不同的媒體作出具煽動性的言行,尤其是網上社交平台,如YouTube、臉書及推特等,其受眾可以不限時段無限次反覆瀏覽和轉載,這增加了案情的嚴重性。
- 「支聯會」紮根香港超過30年,被告均為社會知名人士,為市民所熟悉,在本港具動員和影響力。他們的言論及行為對社會大眾的影響,遠非寂寂無名之輩可比。
- 被告等的活動屬全港性,接觸面廣,而且影響不同年齡層的人士,其潛在妨害不容輕視。
- 被告等即使相信「結束一黨專政」此主張可能有違《憲法》和《國安法》的情況下,在《國安法》生效後仍一意孤行,大力鼓吹推動其主張,屬有預謀的舉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