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印度移工來台爭議話題後,賴政府再度陷入是否開放美國發芽馬鈴薯進口爭議,相較於對印度移工的左支右絀,這一次民進黨立委和農業部倒是反應算快的出面駁斥「網路流言」,直斥沒有開放進口,不過,連這個反駁的背景都不是事實,對馬鈴薯進口爭議的是國民黨立委,而且是在國會委員會正式質詢,衛福部長與農委會官員都曾經正式答覆,所以,操作成「網路流言」到底對誰有利?在所謂的「網路流言」背後賴政府又有什麼難言之隱?
經過數天的馬鈴薯進口之亂後,賴政府及民進黨特地製作圖卡提出反駁,指馬鈴薯進口與食用,衛福部與農業部全程有3道嚴格關卡。第1關,抵台前「防發芽」處理,依農業部規定須完成清洗、施用發芽抑制劑,並附植物檢疫證明。第2關,邊境「雙重把關」:必須同時通過農業部檢疫、衛福部食品衛生標準查驗。第3關,上市後「抽驗機制」:針對市售產品持續抽驗,確保流通食品安全。民進黨立委提到,「以上關卡中,只要發現腐爛、發霉、發芽的馬鈴薯,一律『整顆丟掉』。」因此不會讓任何一顆發芽馬鈴薯流到市面上。
政府不告訴你的真相:台美談判未簽約先讓步
針對這3道關卡檢視,先不論以政府有限的人力是否可能做到不讓1年至少3億顆中的任何一顆發芽馬鈴薯流到市場,更重要的是,這3道關卡少了一道最關鍵的關卡,而且是由賴政府親手拆除的關卡,換句話說,我們不能說這3道關卡是謊言,但少了一半的訊息,當然不能算是真相。利用人民的資訊落差,政府刻意不說明的真相為何?
讓賴政府津津樂道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對美國做出多項讓步,最近才引起公眾注意的則是「加工用馬鈴薯」(製造薯條等食品)這一項,該項明定:「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透過其指定代表,應確保未來對農業部於2026年2月6日農授防字第1151881353號發布及生效之『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所作之任何變更,係依據雙方經與其指定代表會商後之共識。」
協定、法律條文枯燥簡要,正好用來「保留」重大訊息,要讀懂此一條文必須去閱讀台美對等貿易協定(2月13日簽)之前不到一周由農業部在2026年2月6日發布及生效的《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2018年訂定的《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第四條規定,有4種狀況的食用馬鈴薯不得輸入,其中第4點正是「馬鈴薯附帶長度超過5毫米以上的芽體」,但2月6日通過專為美國量身訂定的新規定中,則少了發芽馬鈴薯不得輸入此一規定;此一攸關民眾健康的重大改變,政府保留多少讓民眾事前知情的時間?依照媒體人黃揚明調查後列出的時間軸,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1月16日赴美簽署MOU後,農業部1月21日即公告相關措施,後續又將原本60天的預告期縮短為14天,2月6日完成公告程序;鄭麗君2月10日再率團赴美,並於2月13日正式簽署台美貿易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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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美國發芽馬鈴薯進口是現在進行式
台灣政府主動放棄在邊境阻絕檢疫一事甚為明顯,否則新規定中又何必增訂:「運抵加工廠後,該批加工用馬鈴薯須經選別程序,如發現附帶之芽體長度超過五毫米,或腐爛、發霉程度超過標準者,該等馬鈴薯應予區隔且不得進行加工,並予棄置處置。」此一條文的意思就是不在邊境阻絕,但由加工食品業者自行挑檢出來,到這一關幾無政府監管,人民能相信業者會損害自己的利益挑出有害的馬鈴薯嗎?更重要的是,雖然因為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川普對等關稅違憲,賴政府也不敢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送交立法院批准,只是,不論對等關稅下場如何,賴政府已率先修改行政命令,美國發芽馬鈴薯得以進口是現在進行式,無關對等關稅,但政府和綠委無視行政命令修正還在痛斥這是假訊息時,其實自己才是惡意的製造假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