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統蕭美琴日前赴宜蘭行程期間,車隊執行交通管制勤務,短短三十八分鐘內接連發生兩起執勤員警車禍事故,其中一名原本休假的林姓員警臨時被召回支援交管,卻不幸遭失控車輛撞擊而重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事件不僅牽動對基層警力勤務安全的討論,也再次喚起社會對高階官員行程交管制度是否有必要全面執行、是否仍符合當代民主治理精神的深層反思。
回顧歷史,前副總統吳敦義在任內所採取的作法,常被視為另一種治理思維的代表。吳敦義自就任副總統第一天起,即指示國安與特勤單位,其上下班及赴各地公務行程一律不交管、不控制交通燈號、不開警鳴器,以免影響一般民眾通行。他曾直言,副總統行程並非急迫到必須讓民眾在烈日或風雨中等候,並寧願由自己承擔風險,也不願以官位換取道路優先權。這樣的「三不原則」,在實務上曾歷經驚險,卻也因此留下「停紅燈的副總統」廣為流傳的小故事,成為政治人物自我節制的象徵案例。
必須指出的是,正副總統車隊執行交通管制,依法有據,符合《特種勤務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範,亦是多數民主國家的通行作法,本身並非違法或不當。真正值得討論的關鍵,並不在於「能不能交管」,而在於「交管到什麼程度」。在同樣合法、合理的制度架構下,吳敦義選擇高度自我節制,而蕭美琴此次行程則依既有特勤標準全面執行,兩種作法所呈現的,正是不同的價值排序與政治哲學,也因此引發社會的對比與省思。
若以「思想導致行動,行動養成習慣,習慣造就性格,性格影響命運」的命運四部曲來看,領導者如何理解權力,將直接影響其行為模式,並進一步形塑政府文化與社會感受。政黨行程與國家公器資源如何清楚區隔,公共權力是否應以人民便利為優先,皆是民主政治無法迴避的課題。此次事件帶來的啟示,或許不在於個人對錯,而在於提醒執政者:唯有回到以人民為本、權力自我節制的治國理念,國家治理才能在安全、效率與公平之間,取得真正的平衡。
*作者為中華大學行政管理碩士、佛光大學中文博士研究生、革命實踐研究院志工團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誰製造「社會對立」,誰違反「世代正義」 ?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