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針對4家違法業者 依法重罰並廢止其許可證

2021-08-2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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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寮遭非法棄置現場。  (圖/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田寮遭非法棄置現場。 (圖/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去年3月接獲舉報,田寮區有多筆土地遭不法人士棄置廢棄物,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介入偵辦,近日環保局配合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查獲何姓男子涉嫌勾結業者,將事業廢棄物棄置於田竂區,環保局針對高市4家業者,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70萬2千元,並廢止其清除許可證,後續將定期巡查及督促行為人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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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指出,何男自前年起容許清理業者載運各種廢棄物至田寮區的國有土地及私人土地棄置、掩埋,造成環境污染。經環保局彙整現場載運廢棄物車輛軌跡及跟監蒐證,將業者不法事證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110年8月17日針對高市4家涉案業者執行搜索,發現業者載運營建廢棄物、廢木材及廢樹枝等,至田寮區棄置,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41及42條重罰70萬2千元,並因業者申報不實且非法棄置廢棄物情節重大,依公民營清除處理許可管理辦法第27 條規定廢止清除許可證。後續環保局將持續巡查,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 條規定函命業者限期清理,同時請地檢署審酌行為人實際清理情形,做為判刑之依據,以督促業者儘速清理。

回收清除機構應遵循法規規範 確實處理受託之廢棄物

環保局呼籲,相關再利用及清除機構應遵循法規規範,確實再利用或清除受託之廢棄物,不得隨意棄置,倘若查獲違法屬實,除撤證外,並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也請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疑似有棄置廢棄物或其他不法情事,請撥打高府1999專線或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將立即派員前往稽查取締,共同打擊不法,保障市民朋友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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