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中國剽竊商業機密,美國檢方採這個新手法反制…律師:中國休想再靠耍花招全身而退

2019-01-1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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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去年11月宣布「中國行動」(ChinaInitiative),優先處理剽竊商業機密案,儘速採取法律行動。(美聯社)

美國司法部去年11月宣布「中國行動」(ChinaInitiative),優先處理剽竊商業機密案,儘速採取法律行動。(美聯社)

川普政府試圖和北京終止貿易戰之際,美方正朝雙方衝突的一個關鍵戰線挺進:刑事起訴被控竊取商業機密的一家中國企業,這類指控已打擊到中國自行量產記憶體晶片的野心。

彭博報導,中國國營企業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和台灣的合作夥伴聯電訂今天在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出庭,提出無罪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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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去年11月宣布「中國行動」(ChinaInitiative),優先處理剽竊商業機密案,儘速採取法律行動。晉華案是「中國行動」宣布後,首宗起訴案件。美國檢方這次採用新手法,針對多層次執法行動,增添若干嘗試性作法,以確保正確傳達訊息:中國如果剽竊技術,絕對難以全身而退。

司法部助理部長德梅斯(John Demers)去年11月於宣布這項行動後說:「我們希望動用所有可用的工具,要讓這種行為的經濟後果難以承受。」

司法部正在測試新規定,簡化將刑事起訴書送達在美未設據點企業的方式。過去,這類案件往往不了了之。有些案子的被告,在美國律師和中國政府的協助下,往往裝傻,好像根本沒起訴書這回事。現在這招已經行不通。這次福建晉華透過律師表示,同意今天接受傳訊出庭。聯電也將出庭。

檢方也將首次測試1996年「經濟間諜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中的一項條文,除刑事起訴外,也將對剽竊商業機密予以民事起訴。美國政府透過民事訴訟管道,尋求禁止晉華出口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美國聲稱晉華竊取美光DRAM技術。

在司法部宣布「中國行動」的前幾天,商務部才祭出半導體製造設備銷售禁令,導致福建晉華半導體生產計畫喊卡。中國是全球最大DRAM市場,北京政府已將自製DRAM列為國家優先政策,盼毋需仰賴每年從國外進口價值2000億美元的晶片。

福建晉華和聯電雙雙否認美方指控。一併遭起訴的3名台籍人士預定下月遭傳訊。

美國檢方希望刑事和民事雙管齊下。一方面利用刑事起訴,尋求法院下令沒收福建晉華和聯電剽竊商業機密取得的晶片收入,並禁止使用美光商業機密達5年。另一方面利用民事起訴,希望在刑事訴訟展開前,儘速尋求針對性命令,阻止甚至可能永久禁止福建晉華和聯電出口晶片。刑事起訴的目的在表明美國當局是玩真的,民事管道才能真正尋求賠償。

在這些美國檢方新手法中,起訴書送達規定的改變是關鍵

法律專家同意,這項改變讓美國得以刑事罪名起訴晉華。專家也表示,聯邦地區法官薛士尼(Maxine M.Chesney)去年11月20日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做出不利晉華的判決,讓檢方得以從民事下手。薛士尼將是審理晉華案的法官。

美光科技耗費近一年的時間,試圖將竊取商業機密的民事起訴書郵寄給晉華和在台灣的聯電。美光將起訴書副本寄到中國司法部,卻遭司法部以「中文翻譯不全」打回票。

法官薛士尼最後裁定,美光可以將起訴書直接以電郵寄給兩家公司在南舊金山和華盛頓的律師。

智財權律師拉曼尼(Ashok Ramani)表示,這項判決不啻是薛士尼告訴聯電:「聽清楚,我們不會再讓外國實體耍花招,逃避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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