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男被棄養「只有表妹願意顧」700萬遺產交給她!死後兄姊告討「少做1事得還回去」

2024-04-1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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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癌末,將財物交給表妹保管與使用,但死後表妹卻被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Pixabay)

男子因癌末,將財物交給表妹保管與使用,但死後表妹卻被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Pixabay)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罹患口腔癌末期,但卻沒有家人願意照顧,最後出院由葉姓表妹將人接回家,直到吳男過世。怎料,事後吳男的兄弟姊妹發現葉女曾提領吳男存款一共757萬元,氣得將葉女告上法院,而法院判決出爐,葉女須賠償5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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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吳男罹患口腔癌末期時無人願意照顧,姊夫及二哥甚至在他住院期間將存款全部提領走,讓他出院後陷入困境。而葉姓表妹得知後,好心將吳男接回家照顧,但因為吳男時常需要接受治療,方便起見,便將存摺、印章等財物都交給葉女保管

據悉,吳男除了將所有財物交給葉女外,也另外送給葉女項鍊、金牌等,並告訴葉女,這些財物都是用於他的醫療及喪葬費用,或有剩餘就作為葉女母親的養老金以及葉女孩子的教育基金

之後吳男過世,他的兄弟姊妹卻發現葉女將吳男的存款提領一空,氣得提告並要求賠償、返還財物。據悉,葉女在吳男生前陸續提領了100多萬元,用於治療及生活起居費用,過世後則陸續提領600萬元,一共757萬元

葉女對此供稱,先前自己為吳男的外傭費、交通費、藥材費、營養針和免疫細胞治療費、看護費以及紅包費等墊付超過500萬元,這些也都是吳男生前委任,並無侵害一事。

法院審理認為,吳男生前、葉女提領的161萬元確實是照顧吳男所用,贈與財物也情有可原,說法尚可採信;不過後續葉女提領的524萬2200元說是先前墊付的費用,但都沒有提出支出單據為憑,因此判葉女須賠償524萬22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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