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父從小混幫派蹲牢…染愛滋「慘成植物人」!姊妹倆聲請免扶養獲准

2023-12-19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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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判決姊妹倆可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盧逸峰攝)

新竹地院判決姊妹倆可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盧逸峰攝)

新竹縣一名61歲陳姓父親長期混跡於幫派並深陷毒癮、染上愛滋病,今年因酒醉路倒,導致生命垂危,經急救後成為植物人。縣府社會局將其安置在照護機構後,通知他的2個女兒負擔醫療費用,但姊妹倆主張從未感受過父愛,且長期被父親忽略,向法院聲請免除撫養義務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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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男自17歲起即加入幫派,並染上毒癮,尚未成年就曾因犯下擄人勒贖罪遭判刑,此後人生頻繁進出監獄,甚至未能履行兵役義務。不過他仍結婚並生下2名女兒,然而妻子任女也同樣素行不良,長期坐牢、行蹤不明,夫妻倆均未能承擔起照顧與養育女兒的責任。

幸運的是,這對姐妹得到了祖父母、叔叔及姑姑的悉心照顧,這些親人不僅全數承擔起姊妹倆的經濟狀況、生活費用,還給了無微不至的關懷,姑姑對姐妹尤其愛護有加,就連交了男朋友,也會帶著兩人一同去約會,以確保她們得到適當的照顧。姊妹倆就在親人們的照護下平安長大,然而親生父母就連她們的終身大事也依舊缺席,由叔叔和嬸嬸擔任證婚人。

陳男在8至9年前感染愛滋病,今年10月因酒醉路倒,失去生命跡象,最終成為植物人,被新竹縣府社會局安置於嘉義的一家護理之家,隨後發函通知2個女兒負擔醫療及照顧費用,但姊妹倆面對突如其來的責任感到不公平,強調陳男從未履行過養育責任,因此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父親義務的申請。

新竹地院審理此案時指出,民法規定直系血親間互有扶養義務,但若受扶養者曾有故意虐待、重大侮辱或身心不法侵害,或未盡扶養義務,法院可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確實未對女兒們盡到父親的義務,且情節嚴重,因此裁定免除姐妹倆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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