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公布最新版《出境入境管理規定》,預計於 9 月 15 日正式施行。這項共計 19 條的新規,除了將現有邊境管制措施「法制化」之外,更擴大了出入境限制的範圍與執法權限。隨着實施日期臨近,陸委會與海基會接連發出警示,提醒國人特別是科技業、半導體產業的台商與台幹,應仔細評估赴陸風險。
中國出入境法制化!9月15日實施「出入境管理新規」:七大核心機制全面上路
新版《出境入境管理規定》旨在規範出入境管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官方聲明強調新規將提升海外安全風險防範,並建立違法檢舉機制與跨部門合作,其七大管制重點如下:
建立海外風險警示制度
官方機構將針對戰爭、天然災害、治安等情勢發布安全提醒。
高風險地區得勸阻出境
目的地若屬最高風險等級或危及人身安全案件高發,邊檢機關必要時得勸阻公民出境。
嚴查申請資料與電子數據
申辦證件或邊檢時若提供虛假資料、不實陳述,將直接拒發證件或禁止出入境;相關單位亦可要求出示電子數據等個人資訊以供核實。
違法者最長 3 年不得出境
中國公民若涉非法出入境、騙領證件或在海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利益活動,限制出境 6 個月至 3 年;涉及出口管制及技術安全者,亦得限制出境。
外籍人士最長 5 年不得入境
涉及提供假資料、非法入境、邊境犯罪或被列入反制與不可靠實體名單者,最長可禁止入境 5 年。
出入境仲介實施備案管理
簽證、移民及留學代辦等機構須向移民管理機關完成備案,境外企業不得直接在境內提供相關服務。
違規仲介祭出高額裁罰
仲介若涉及虛假宣傳、偽造文件或協助跨境犯罪,除沒收所得外,最高可處 5 萬元人民幣罰款,並得吊銷執照。
限制出境彈性擴大:模糊條款引發「寒蟬效應」疑慮
國際觀察與評論指出,新規條文中多次使用「可能危害」、「必要時」等彈性字眼,使得裁量權相對寬泛。其中第四條明定,若違反出口管制或技術進出口管理,且「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主管部門得決定不準出境;此外,邊檢與移民管理權限下放至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查時亦可要求調閱手機、電腦等私人電子數據。
依據第 6 條規定,決定不準出境者原則上應書面告知理由,但若「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刑事案件偵查」,則可不告知當事人。相關規定因缺乏明確標準與救濟管道,讓不少出境人士憂心裁量權擴大解釋,進而產生寒蟬效應。
陸委會與海基會示警:台商、半導體及科技從業者風險升高
針對新規對台灣民眾與企業的潛在影響,陸委會與海基會皆提出高度關注:
適用對象範圍擴及台商: 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指出,雖然條文主要針對中國公民,但鑑於對岸的法理主張,極可能將台商及赴陸工作人員納入規範。涉足敏感產業或進出口的台商,若被認定違反技術安全等規定,恐面臨無法離境的風險。 (相關報導: 飛機起飛降落為何要把燈全部關掉?航空公司揭3大搭機內幕,晚上再黑也一定要關 | 更多文章 )
科技與半導體產業風險最高: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與主委邱垂正強調,中共長期對出入境採取嚴格管理,此次是將過往作法「法制化」。由於「危害產業安全」缺乏清晰的法定要件,從事半導體、人工智慧與高科技領域的台商、台幹,可能在不知情狀況下觸及規範,赴陸前務必做好人身安全與營運風險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