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日針對監察院《黨產條例》是否違憲聲請釋憲案,召開說明會,行政院代表、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監察院聲請大法官釋憲,必須符合《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審法》)的法定性與關聯性要件,2010年監察院調查前檢察總長陳聰明,曾就《法院組織法》是否違憲聲請釋憲,當時大法官會議作成「不受理」決議,羅秉成強調,《黨產條例》當初之立法,係由立委發動,監察院提起釋憲之目的,係以「間接方式糾正立法院」,由於行政院針對違憲之法律移請立法院覆議,並非憲政之義務而是憲政之權力,如果監察院針對立院所有法案提出違憲聲請,憲政制度將被大大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