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角逐縣長寶座的宜蘭縣議會議長張勝德,最近遭週刊爆料,該家族經營「俊貿營造」,過去12年承包近60億元縣內工程,其中6項得標後,透過追加預算方式,增編工程費10%,遭質疑「低價搶標、後追加補齊」。然而,這樣的預算膨脹規模,跟北宜高鐵、中油三接等重大工程相比,算是小巫見大巫。面對淡江大橋、桃機第三航廈等工程,多次流標的慘痛經驗之後,工程會最近竟想要修法解套,準備拿掉第一次公開招標3家廠商以上投標限制,並將限制性招標追加預算的50%「天花板」拿掉,恐開啟預算浮編的大門。
行政院工程會去年11月預告《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修法幅度為歷年之最,外界目前為止,關注的焦點集中在該法第48條,即刪除「公共工程第一次開標,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之限制,第一次招標門檻,從三家減為一家。這樣的修法版本,就連工總理事長、工信工程負責人潘俊榮,都擔心可能導致競爭不足疑慮,「這樣搞恐有弊病」,潘俊榮還說,「若是最有利標刪除3家投標限制的話,還可以接受。」
假借流標現象,行擴權反競爭之實?
今年1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採購法》修法,邀工程會進行專案報告,針對工程會主委陳金德表示,《採購法》投標規定自1950年沿用迄今,近年公共工程第一次招標,因未達三家廠商投標而流標案件,約占公開招標案件的7成,為提升執行效率,因此將第一次招標的門檻,從3家降為1家。
不過,包括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黃健豪等人,都質疑這次修法的必要性。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現在具備投標百億以上公共工程的營造廠,每家都案件滿滿,工作量都在飽和狀態,根本沒有投標急迫性,不會在第一次招標立即投標,因此,多數大型公共工程,第一次招標的投標狀況,不是低於三家投標,是「投標數零」,依據現行《採購法》,即使第一次招標流標,招標機構只要等待14天,就可以辦理第二次招標,第二次招標,一家來投標就可以得標,根本不需要修法。

明明透過第二次招標,即可解決投標廠商不足三家問題,工程會為何在此時此刻,以提高效率之名推動《採購法》大修。熟知內情人士透露,《採購法》大修除了「三家變一家」之外,還增加了更多偏袒巨額採購廠商,以及工程追加預算的「巧門」,其中包括最具爭議的《採購法》第22條,公共工程預算追加幅度,不得逾50%的「天花板」的取消。
據了解,這次修法爭議條文,包括公共工程預算追加,逕洽原得標廠商的追加幅度不得逾50%的「天花板」取消,以及「限制性招標」不用押標金、不良廠商刊登採購公報的追訴期,從3年縮短為2年,讓整個招標規則,大幅向廠商傾斜,相關的修法,恐將大開公共工程預算膨漲之門。 (相關報導: 主權AI的最後一哩路 台灣有繁體中文數據量不足的硬傷 | 更多文章 )
府院一家親,議長家族標案預算追加引質疑
上月,《鏡週刊》爆料,有意角逐國民黨宜蘭縣長提名的現任議長張勝德,該家族經營的「俊貿營造」,近12年來承包宜蘭縣內工程近60億元,自2019年起,包括宜五線、宜四線、二結聯絡道、礁溪國小地下停車場、宜蘭轉運站與羅東轉運站6案,全數發生變更設計並追加預算,追加金額合計約2.48億元,增幅超過工程費1成。遭業界質疑「先低價搶標、後追加補齊」。由於張勝德擔任縣議會議長,對公共工程變更設計追加預算,具有實質影響力,有利益迴避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