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原住民女性公眾人物,就該受原權公益律師指控嗎?

2018-10-12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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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和法扶律師的官司糾紛,成為爭議話題之一。(顏麟宇攝)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和法扶律師的官司糾紛,成為爭議話題之一。(顏麟宇攝)

我在擔任Kolas立法委員的法案助理之前,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當派遣人力(對,就是要歸零的那種派遣人力)6年,有幸歷經孫大川及林江義兩位主任委員。直到Kolas要擔任立法委員的時候,我才第一次遇見她。就我從旁觀察,最近行政院發言人與律師間的官司爭議,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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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Kolas立法委員到底為什麼要告陳律師?

陳律師近日的發言,認為仗義執言,就是看不下去了才被告。

時間回溯到2018年3月26日,Kolas在其臉書上聲援花蓮縣秀林鄉玻士岸部落會議對於亞泥的看法,請環保團體、愛原住民族的各界依辦法的精神,重視部落會議自發性由下而上凝聚的意見。同日,陳律師po在其臉書公開發布了一則貼文:「這真的蠻妙的,漢人的公眾人物完全沒隱私,但是民進黨的不分區原民立委可以公開為同居仁原民會主委背書,只要民眾在臉書直遺就被封鎖,這樣不會很不平等嗎?#還是媒體都是政府的?#還是原住民對自己 人比較寬容?非原住民都該死?」。

Kolas剛就任的時候,有記者連繫想採訪她跟原住民族委員會夷將主委的往日情,Kolas也請對方到辦公室完整說明。時報週刊在2016年5月20日刊出「立委谷辣斯VS.原民會主委夷將 昔日戀人立院重逢」,兩人確實在2008年到2012年間交往。

陳律師之前對Kolas有很多的評論,Kolas也沒什麼反應。為什麼獨獨對這一則評論有意見呢?癥結點出在「同居人」這三個字,而且也首先提出原漢區別。當時Kolas的反應是:縱使我真的用心付出,那都已經是過去式了。都分手多久,還同居?沒有的事,為什麼這樣講?我所支持的「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是林江義主委發布,也可以牽連在一起?

縱使Kolas在理解刑法第31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的時候,她仍然不能接受這項不實指控,所以在2018年3月27日提告,想要用訴訟證明她的清白。

二、Kolas到底有沒有「凍結」任何一筆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預算?

我直接講結論:從來沒有「刪除」預算;在106年有提案「凍結」司法院預算,而且馬上撤案,所以根本沒列成案,也不曾被討論,更不用說凍結。

2016年12月14日Kolas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質詢:原住民族人「主動拒絕法扶」的案件數是非原住民的10倍、102年以來法扶駁回原住民申請案件過高;並要求:原住民法律服務中心主任要由原住民擔任、設置地點要在原住民方便達到之處。但是,時任財團法人法律扶助中心的陳執行長為祥當場表示有困難,所以沒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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