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迴響:專業發展由我自主——不要扭曲觀議課

2018-10-09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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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公開授課』已是既定事實,如何確保『公開授課』能讓老師信任、能避免外力干擾而有益於教師專業成長,如何力擋政府將它和考績掛鉤,這才是教師組織要努力的目標。」(示意圖,維基百科)

「教師的『公開授課』已是既定事實,如何確保『公開授課』能讓老師信任、能避免外力干擾而有益於教師專業成長,如何力擋政府將它和考績掛鉤,這才是教師組織要努力的目標。」(示意圖,維基百科)

20181005台北巿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退休部主任李昭憲於風傳媒觀點投書「教育界也出現東廠?老師準備與眼淚獨處了嗎?」(下稱:李文)對全教總觀議課主張多所誤解,幾乎是完全錯誤的解讀,為了正視聽,因此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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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師被要求「強制公開觀課」係因為課綱的規定

2014年10月27日,教育部課審大會通過「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的規定,等於是強制教師公開授課。由於要不要強制教師、校長公開授課,本來就是應該討論的議題,而且必須以嚴謹的法律規範來制定。因此,全教總在同年10月29日召開記者會抗議教育部如此草率粗暴的決定,並且主張如果要訂也要訂在教師法。因為公開授課是教師專業活動,如為強制性的義務,應訂在教師法的規範下;若於教師法研訂公開授課之規範,除在修法程序尚有遊說、討論餘地,且根據教師法第37條,教育部訂定相關辦法,應邀全國教師會參與,至少全教會可以在教師法授權下仍有協商空間!倘若訂在課綱,教育部愛怎麼訂公開授課操作的行政規則就怎麼訂,傷害的是誰?

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主張公開授課入教師法是為了反對一切都未明的「公開授課」入課綱所因應之對策。為的就是教師會可參與協商,確保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自主不受外力干擾,是最符合阻擋外力干預教師專業自主的論述。事實證明,在龐大的壓力下,連要求在教師法去做規範也不可得,可見得當時的社會氛圍對於要求教師公開授課的壓力有多大。這些過程在網路上搜尋即可得知,令人遺憾的是,「李文」對於整個過程不置一詞,只陳述「全教總要求教師法訂定公開觀課」,顯然對於「公開授課」的歷史背景一無所知,做出完全錯誤的解讀。所謂「教育東廠」之質疑,更是惡意的形容。

二、全教總對於觀議課之主張

由於要求於教師法訂定仍不可得,為確保教師專業權自主,全教會另闢蹊徑,出版「觀議課實務手冊」,以取得對「公開授課」的話語權,並特別在今年7月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全教會的主張,這些主張和過程也都獲得許多報導。

而檢視「李文」對公開觀課的主張,其認同的Classroom Observations Feedback Protocol觀課回饋協定所云:

★這不是來考核,而是有建設性合作不可缺的要素。

★這不是來考核,而是一個機會來分享我們的作法、建設性地合作、沉思最佳方案、及相互支援以活化出我們學校的承諾。

★觀課不是要用來考核。最有用的回饋來描述作法是不用價值標籤的,諸如不負責任、不專業、或甚至於好、壞字眼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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