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難有好下場!繼朴槿惠之後,李明博因貪污遭判重刑15年

2018-10-0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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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前總統李明博23日首次出庭受審。(美聯社)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23日首次出庭受審。(美聯社)

被指控收賄、侵吞公款、瀆職、漏稅、濫用職權等16項罪嫌的南韓前總統李明博,5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重刑15年、罰金130億韓元(新台幣3.8億元)、追徵犯罪所得82億韓元。李明博被檢方指控的16項罪名有7項成立,包括貪污240億韓元、收受三星集團賄賂585萬美元、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等。法院對宣判過程進行電視直播,但李明博因健康問題和不滿直播而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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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泰愚、全斗煥、朴槿惠、李明博

南韓政治文化特殊,「前總統」大多沒有好下場,李明博是盧泰愚、全斗煥、朴槿惠之後,第4名遭到逮捕、起訴、定罪、判刑的南韓前總統。兩個月前,朴槿惠在二審因多項罪名被判刑25年。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14日在接受檢方訊問前表示,為引發國民擔擾感到十分愧疚。(美聯社)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今年3月14日在接受檢方訊問前表示,為引發國民擔擾感到十分愧疚。(美聯社)

李明博現年76歲,從政前長期在現代集團工作,2007年12月當選總統,2008年至2013年在任。李明博曾提出「747經濟發展計畫」──經濟每年至少成長7%、10年內人均年收入達到4萬美元、南韓成為全球第7大經濟體,不過後來無一兌現。此外,兩韓、韓日關係在李明博任內也大幅惡化。

法院:2007大選期間李明博就已醜聞纏身,當選後罔顧國民信任而貪污受賄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2007大選期間李明博就已醜聞纏身,但因大多數選民相信他的「清白」而當選總統。李明博本應依法為民行使大權,但卻罔顧國民信任而貪污受賄,從根本上動搖了公眾對公職人員的信心。而且李明博還將罪名推向親信或心腹,法院不能不予重罰。

5日判決的關鍵之一,在於誰才是汽車零件公司DAS的真正擁有者。法院判定李明博實際控制DAS公司,並貪污公司非法隱匿的240億韓元資金及通過法人卡消費的金額等246億韓元。法院還認定李明博從2008年4月8日開始,收受三星電子為DAS向美國律師事務所代付訴訟費522.2萬美元屬於賄賂。李明博向友利金融控股前會長和前議員賣官鬻爵所收36多億和23億韓元,也被認定為賄賂。

李明博喊冤:我無罪,檢方根本亂來

李明博是在今年3月22日遭到檢方逮捕,主要罪名是涉嫌接受三星等公司和個人的賄賂110億韓元(新台幣3億元)、並貪污DAS公司350億韓元。這位前總統在家門口與親人道別後,一直到5月23日開庭,他才首次離開看守所公開露面,並在獄警的攙扶下進入法院。

首次開庭當天,李明博在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等南韓前總統都曾經受審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417號大法院,全盤否認檢方所指控的涉貪110億韓元、侵吞公款、瀆職、漏稅、濫用職權等16項罪名。李明博說,檢方根本是胡亂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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