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兼職開民宿被彈劾 陳金德:全台類似情節有千人,為何只彈劾我?

2018-09-1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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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在高雄市府任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遭監察院彈劾,於今(18)日發聲明稿反擊。(資料照,蘇仲泓攝)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在高雄市府任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遭監察院彈劾,於今(18)日發聲明稿反擊。(資料照,蘇仲泓攝)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因涉違法兼職,遭監察院提案彈劾。監察院今(1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陳金德在任職高雄市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禁止經營商業之規定,監委並以無記名投票13比0全票通過委員仉桂美、李月德的彈劾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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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彈劾文指出,陳金德於2013年2月5日至2014年12月24日擔任高雄市環保局長,又於2014年12月25日至2016年9月11日擔任高雄市副市長,經名下農舍辦理「白馬花園屋」民宿的營業登記,截至2015年5月16日始辦理停業。此外,陳金德在2012年11月5日也以負責人名義,辦理「長安文創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該公司於2013年2月5日至同年8月18日及103年8月18日至9月30日期間也有營業事實。

監委仉桂美、李月德表示,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而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實務見解,公職人員是否實際參與公司經營及有無領取報酬,都不得作為免責的論據,也不得主張不知違法而免除違失之責。

彈劾文也指出,陳金德自2013年起陸續擔任高雄市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職務,具公務員身分,負有禁止經營商業的義務,但仍兼任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且兼職期間確實有營業的事實,違失事證明確,因此提案彈劾陳金德。

陳金德發聲明反擊 批監委「針對性」昭然若揭

陳金德目前人在歐洲考察,但今天仍發出聲明稿反擊,指出2007年立委選舉落選後,就未具公務人員資格,2011年便將位於休閒農業區的房舍合法申請經營民宿,以維持生計;2013年前往高雄市政府擔任環保局長時,雖未在第一時間註銷營業登記,但人在高雄,民宿並沒有實質上的經營,且在2015年時已廢止登記。至於2012年開設的文創公司部分也是相同的情形。陳金德強調,他離開宜蘭後未及將相關登記註銷,雖名義上為負責人,但完全無參與經營的事實。

陳金德進一步表示,在高市府任職期間,名下位於宜蘭的民宿和公司幾乎處於停業狀態,並無實際參與經營,也未獲取報酬;且這些情形在被約談時都已詳細闡述過,但部分監委卻對無營利的實際狀態不予理會,且在選前的敏感時刻通過彈劾,他表示「令人遺憾」。

陳金德更質疑考試院調查公務員兼職情形,全台相似情節有1000多人,為何監委卻特別針對他的案子提出彈劾。陳金德痛批,「提案監委之針對性,昭然若揭!」

陳金德發聲明稿全文:

一、民國96年立委選舉落選後,係為平民身分,並未具公務人員資格,民國100年4月11日將位於休閒農業區的房舍,合法申請經營「白馬花園民宿」,以此維生。民國102年2月5日至高雄市政府擔任環保局長,雖然沒有在第一時間註銷營業登記,遠在高雄,並未有實質經營之事實,並已於104年5月16日廢止登記在案。

二、民國101年開設「長安文創有限公司」販賣小紀念品,亦為相同情形,離開宜蘭後,未及註銷相關登記,名義上雖為負責人,均未有參與經營之事實,該公司於103年註銷登記。

三、在高雄任職期間,名下位於宜蘭之民宿及公司幾乎處於停業狀態,既未實質參與經營,也未獲取報酬。上述實情,在約詢時皆已一一說明,惟部分監委不察,對於無營利之實際狀態視而不見,執意在兼職之名做文章,並在選前的敏感時刻通過彈劾,令人遺憾。

四、考試院調查兼職人員情形,全台類似情節有一千多人,為何僅對此案提出彈劾,提案監委之針對性,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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