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府遭質疑讓建商「球員兼裁判」 黃珊珊駁放水:「損鄰處理」是3大修嚴

2023-09-1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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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民宅日前晚間傳出下陷意外,肇因於建商基泰建設在周邊的建案施工出包導致傾斜坍塌。(資料照,陳昱凱攝)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民宅日前晚間傳出下陷意外,肇因於建商基泰建設在周邊的建案施工出包導致傾斜坍塌。(資料照,陳昱凱攝)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民宅日前晚間傳出下陷意外,肇因於建商基泰建設在周邊的建案施工出包導致傾斜坍塌,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指出,前朝柯市府修改的《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讓建商「球員兼裁判」。對此,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在臉書表示,柯市府並未有放水嫌疑,甚至在3大方向更是修嚴,對照郝、柯市府的前後版本,沒有刻意改成放水讓建商「球員兼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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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姍姍指出,柯市府「損鄰處理規則」是3大修嚴、沒讓建商「球員兼裁判」,基泰建設的大直建案,因施工不慎造成鄰近民宅塌陷,造成300多人撤離。有市議員聲稱這是柯市府修改《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下簡稱《處理規則》)後,才導致建商「球員兼裁判」,但比對修法前後版本,事實並非如此。

黃姍姍說明,柯市府版本至少3大方向修嚴,第一、明訂建商義務:柯市府修改規則後,明確要求建方在施工前,委由鑑定機構做鄰房現況鑑定,把「得」變成「應」,明定成為建商義務,萬一發生損鄰疑義事件時,才有施工前、後的對照依據。

黃姍姍表示,第二,明訂出認定書:發生損鄰疑義事件時,之前《處理規則》只寫由「監造人認定」,但怎麼認定沒寫;但修法後,改成「都發局應通知建方會同監造方」,還要求後者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同時,修法後還要求這兩份認定書,要監造方、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以強化認定效果,才送都發局備查。

黃姍姍強調,第三,明訂調查時限:原本的《處理規則》,當發生損鄰疑義事件時,是要都發局通知住戶、承造人、監造人「擇期」會同勘查損害情形,但修改後變成「14天內」要勘查有沒有違害公共安全、「30天內」做出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因為攸關公安很重要,不能「擇期」,還明訂出調查期限。對照郝、柯市府的《處理規則》前後版本,當有損鄰爭議時,不管是柯市府修法前、後,都有「監造人(方)認定」,沒有刻意改成放水讓建商「球員兼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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