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用路安全,須通盤考量社會成本及效益

2023-05-29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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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用路安全,須通盤考量社會成本及效益。(資料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作者認為,用路安全,須通盤考量社會成本及效益。(資料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有關交通事故議題,現有建議、調整方向,皆企圖以一方式改善此一問題,唯缺乏考量台灣人的習性,恐治標不治本。當輿論浪潮一過,警察減少交通執法次數,交通事故必然持續上升。因此,建議以更大方向進行通盤檢討及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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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全國交通事故次數。(作者截自道安資訊網)
歷年全國交通事故次數。(作者截自道安資訊網

鑒於科技措施成熟,應考慮以智慧交通為藍圖,尋求降低交通事故數,亦減輕員警值勤負擔及縣市政府對員警人力成本負擔。智慧交通可以六~八年為目標,再細分出短程、中程及長程計畫。

短程計畫,目前各主要路口皆已設置監視裝置,惟仍需擴增科技執法措施。同時,增加數據蒐集措施,且保留對紅綠燈擁有遠端控制能力,並設置交通控制與管理中心為後期做預備。此期間以降低重大事故發生數為目標,並針對數據進行分類及整理,於短程計畫屆滿前提出進一步的數據應用方式。

中程計畫,其中一部分延續前述步驟,唯布局方向從重點路口,擴散至中等路口。此外,開始應用前期所佈建之裝置功能及數據。例如,針對交通事故,可以透過系統自動辨識,直接將車禍影像做留存,並直接傳輸至轄區內派出所。如,車禍一發生,系統自動擷取事發前一分鐘起至發生後一分鐘之影像。並自動傳輸至控制室主螢幕,由人員初判是否須到場、或請救護車支援。如影像資料完整,警方便毋須到場,並可立刻撥打電話至事故雙方,告知現場可撤離。或者,針對總統座車行經路線安全、救災之需求、甚至圍捕重大嫌犯,皆能遠端沿線燈號,亦能實質減輕警力負擔。

長程計畫,隨著前四年佈建廣泛的監管裝置,以及相關裝置所匯集而成的資料數據,便能期許落實車流管理與疏導,實踐智慧交通的理想。甚至,對於酒駕、犯罪行為之追蹤皆能帶來效益。

20190712-警察執勤,交通警察。(顏麟宇攝)
用路安全執法成本須考量警力成本。(資料照,顏麟宇攝)

智慧交通概念,舉國實施至少千億規模,仍需相關單位檢視其必要性及具體目標,唯期許考量層面應更加全面。例如:許多縣市警力皆有缺口,建議細究其事務量占比,倘若交通事務佔據不小之規模,即便花費千億建置此措施,對於警力人力節省效應及退休金等人事成本,以及有效嚇阻惡意交通行徑達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數,以及事故傷亡所衍生之醫療成本,此千億支出實在划算。

再者,我國經濟建設及目標長期以硬體及產品為主,若能具體實踐一套運作體系,將成為全球智慧交通之典範,其所帶動之產業經濟效益亦為可觀。且此措施應最能有效提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相較於其他兆元產業,此產業布局使人民有感之比例更大,著實使全面共享經濟發展與科技進步之果實。殷切期盼當政者、有意角逐新時代之領袖,為我國經濟、百姓提出更好的實踐方針。

*作者為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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