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法規有「排黑條款」近10年沒開罰!時力黨團批:急推違憲煙霧彈

2022-12-2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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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左起)、邱顯智、陳椒華20日召開「拒絕黑金勢力涉入政治,排黑條款不是萬靈藥」記者會。(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左起)、邱顯智、陳椒華20日召開「拒絕黑金勢力涉入政治,排黑條款不是萬靈藥」記者會。(顏麟宇攝)

日前行政院、立院民進黨團主張修正《選罷法》,增訂「排黑條款」,禁止觸犯特定罪名人民登記為候選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於20日召開記者會,黨團總召邱顯智直指,急忙推出有高度違憲疑慮的「排黑條款」,丟出問題一大堆的煙霧彈法案,最後又不了了之,「絕對不是認真面對黑金問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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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團幹事長王婉諭更直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14條載明,「各類公職人員選舉,政黨所推薦之候選人,於登記為候選人之日起5年內,經法院判決犯本條例之罪確定者,每有1名,處該政黨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之罰鍰。」結果,根據時力黨團發函詢問中選會,近十年來,從來沒有任何政黨因此遭到裁罰,完全沒有政策效果,「這不是打假球,什麼才是打假球?」

黨團副總召、黨主席陳椒華表示,應將候選人涉犯全部或「合理篩選」的刑事案件之犯罪紀錄登載於選舉公報上,透過登載前科,彰顯選舉公報傳遞「正確資訊」的意義,作為選民投票的參考依據。

20221220-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0日召開「拒絕黑金勢力涉入政治,排黑條款不是萬靈藥」記者會。(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黨主席、立委陳椒華。(顏麟宇攝)

陳回顧,時力在九合一選舉前多次召開「拒絕黑金、黑道候選人」記者會,彙整與公布過去曾涉入刑事犯罪之議員及代表候選人;也有媒體製作《六都議員選舉暗公報》,及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協會架設《2022全國議員候選人犯罪前科大追擊》網站,揭露各候選人前科紀錄,彙整司法判決書等公開資料,將候選人涉犯重大刑事案件紀錄系統化呈現,提供國人作為選舉投票的參考依據,應使這些資訊透明化,讓人民有更完整知的權利。

王婉諭提到,現在藍綠分別提出的排黑條款,是假藉修法名義轉移社會關注的焦點。因為黑金勢力與政治人物關係,不止於表層的合作或提名,是外界很難看見的金流與人際網路。很多地方黑金勢力找背景乾淨的親信或親人參選,只是換湯不換藥,或直接找上當選者,透過各種影響力滲透政治運作。王認為,即使修法通過,讓黑金勢力無法在「名目上」參與競選,也無法真正杜絕黑金勢力透過代理人、白手套來參選。

公職排黑恐違憲 邱顯智: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

黨團總召邱顯智說明,目前行政院以及許多立委提出的《選罷法》排黑條款,另一個最大的爭議,是可能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參政權。以行政院版本為例,只要涉及黑、毒、槍、洗錢、貪污或《國安法》等有罪確定,無論情節輕重,或是犯罪樣態差異,也不論免刑或緩刑,一律剝奪終身參選公職的權利。這樣的立法方式,恐怕無法通過《憲法》比例原則和平等原則的檢驗。

邱顯智認為,採取不分青紅皂白,一律終身剝奪被選舉權的手段,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再者,不論犯罪輕重,不論是持有手槍或空氣槍,一律終身不得參選,這樣的立法模式,也違反法律的平等原則。

20221220-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20日召開「拒絕黑金勢力涉入政治,排黑條款不是萬靈藥」記者會。(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顏麟宇攝)

此外,邱顯智也提到,經濟犯罪、性犯罪、環境犯罪等犯罪樣態雖不在黑、金、槍、毒範圍,但也是黑道可能出現的犯罪類型,卻不用被剝奪被選舉權,行政院的版本也沒有交代具體理由,無法說服人。

邱顯智對比,美、歐、日都沒有不分案件輕重與類型一律終身禁止參選的案例,原則都是暫時性禁止,要如何做到對不同犯罪類型平等處理,更需審慎立法。

邱顯智強調,讓黑金退出政治,絕對是人民期盼,也是時力在國會優先工作,但立法仍必須合乎憲法、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不是政府為了轉移民眾焦點、紓解社會壓力,急忙忙推出一個有高度違憲疑慮的法案,丟出問題一大堆的煙霧彈,最後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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