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處理「農地工廠」前,應思考的三個提問

2018-06-2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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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全國國土計畫準備公告實施,『農地工廠』歷史與現實課題,再度成為台灣空間規劃、土地政策與經濟發展議程角力與辯論的焦點。」(資料照,彰化縣環保聯盟提供)

「2018年5月,全國國土計畫準備公告實施,『農地工廠』歷史與現實課題,再度成為台灣空間規劃、土地政策與經濟發展議程角力與辯論的焦點。」(資料照,彰化縣環保聯盟提供)

2016年底,天下雜誌以《農地上的世界冠軍》為題,揭露台灣西部沿岸農地違章工廠聚落作為世界性產業的重要供應鏈,引發台灣各界高度關注和討論。2018年5月,全國國土計畫準備公告實施,「農地工廠」歷史與現實課題,再度成為台灣空間規劃、土地政策與經濟發展議程角力與辯論的焦點。地球公民基金會在2018下半年,針對全國國土計畫籌畫一系列主題論壇,首先便以農地總量與違章工廠問題作為起步,希望深化社會各界對相關現實課題的思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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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農地違建工廠論壇宣傳海報(作者提供,取自地球公民基金會網站)
論壇宣傳海報(作者提供,取自地球公民基金會網站)

本文為參加6/13論壇會後,和朋友討論的一些觀察和思考,整理出來做為相關議題討論時的參考。

一、擬定農地工廠的轉型、輔導與退場具體方案—缺席的發展策略與部門計劃

解決農地工廠問題涉及跨部會的協調與整合,關於如何決定農地工廠的轉型、輔導與退場指導原則、策略方案與時間進程,當天出席的機關代表間顯然沒有討論和共識。

經濟部作為經建主管機關,僅再三強調其他機關和環團對農地工廠的家數、占地面積和汙染影響過度高估,並嚴重低估此時處理相應需付出的龐大資源與社會成本(例如強調農地工廠在地方經濟與社會安定扮演的重要角色),看似雖未明確表態反對處理農地工廠的政策基調,但在擬定輔導與退場機制態度上顯然是消極退縮的。

城鄉分署和農委會代表雖未提出明確輔導和退場基準與制度,但依循國土計畫法的相關條文精神,雖站在支持建立輔導和退場制度的立場,也僅能提出原則性和程序性的大方向。

汙染農地豈能輕言就地合法化?(吳仁邦攝/作者提供)
「經濟部作為經建主管機關,僅再三強調其他機關和環團對農地工廠的家數、占地面積和汙染影響過度高估,並嚴重低估此時處理相應需付出的龐大資源與社會成本」(示意圖,吳仁邦攝)

但即便是支持建立輔導和退場制度的城鄉分署與農委會,自己卻也說不清楚輔導和退場的具體標準和行動方案為何?

這涉及是當天討論缺乏對國家發展策略和部門與空間計畫的整合目標,簡單確切來說:「我們對要怎樣的發展,不要怎樣的發展,是否有具體的共識和目標」,如果沒有一套對現有產業架構的盤點與檢討,及對下一階段要扶植與加強的策略產業目標,就很難從整體發展策略作為指導原則,決定要採取輔導、升級、遷廠或強制退場的分類標準與配套政策。同時如果缺乏對環境發展與生態保育的基本判準,也很難建立一套對中高汙染或因其他環境影響因素,作為立即裁罰與強制退場的行動基準。

因此針對國家發展策略與相應部門與空間計劃如何整合的討論,循此建立農地工廠輔導與退場的具體判準與行動方案,這是處理農地工廠前,應形成公共辯論的第一個問題。

二、我們活在「不同的台灣」嗎?—一套跨領域的基礎調查與評估方法

理想上要擬定與評估處理農地工廠的策略方案與經費資源(以分類分級與分區分階段處理為原則),最基本的問題要先明確掌握現有農地工廠的廠商家數和占地面積,進階調查更應包括其複雜的產業屬性、個別類型數量和分布/集中區域,及其與所在區域現存的城鄉與農工發展的關連與影響,最後則至少應掌握對不同類型與區域的農地工廠,對水源、空氣、土地、公共安全和環境保育等各類的整體影響評估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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