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年觀點:杜絕洗產地,確保企業權益

2022-04-29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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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南科太陽能發電站。(顏麟宇攝)

圖為南科太陽能發電站。(顏麟宇攝)

最近臺灣四家太陽能電池模組業者聯名向政府陳情,要求調查自東南亞進口大幅增加的真相。根據臺灣海關資料顯示,臺灣今年第一季進口該產品約1685萬美元,主要自越南進口1257萬美元,自馬來西亞進口345萬美元。但是由2018年第一季到2021年第一季,臺灣進口總額才385萬美元,而且並沒有自東南亞進口的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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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的是美國商務部在今年2月,應美國國內業者要求,啟動調查中國大陸太陽能業者透過東南亞越南、馬來西亞、泰國及柬埔寨等四國的「洗產地」行為。即將被美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的中國太陽能電池模組,先由中國出口到東南亞,再迂迴出口到美國,以逃避美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

此兩事件之所以可能有關連,主要是因為中國大陸的太陽能廠商在上述四國均設有子公司,而這些子公司可能並沒有生產活動,只是進行純粹產地轉移,將原產地由「中國」改為東南亞,以規避美國的制裁。但是當美國展開反規避調查,這些產品必需另外尋找出口源頭,臺灣則成為可能的目標;因而使臺灣的進口激增,臺灣企業的懷疑並非沒有道理。

原先不在美國反規避調查範圍的臺灣,預期可能會帶來轉單效應;但是臺灣未受其利卻先蒙其害,反而有可能成為中國大陸迂迴出口洗產地的對象。特別是太陽能模組電池是屬於臺灣限制中國大陸進口的項目,若確定有利用第三地迂迴進口到臺灣,對於臺灣國內市場也會產生衝擊。

除了上述洗產地方式外,過去也有臺灣廠商利用臺灣做為洗產地的中繼站,而被他國調查。另外在美中貿易戰下,美國對中國輸美產品課徵懲罰性關稅,為防止中國大陸產品由第三地出口到美國,美國藉由縝細的原產地認定標準,杜絕洗產地的行為。對於不少在兩岸均有生產據點的臺商,如何符合美國原產地標準,避免陷入洗產地的指控,也是一項考驗。

無論是何種動機的洗產地行為,均顯示在國際分工更加細密下,產品原產地認定的重要性。目前歐美等先進國家對於不同型式的洗產地,訂有各種認定標準及調查機制,形成完整防護網。以美國調查反規避案件為例,除了在反傾銷規定中有明確定義外,後續調查程序也非常完善。在本案中美國會先由問卷調查,了解在中國大陸的廠商是否在東南亞確實有進行與出口值相符合的生產活動,還是只是單純的產地轉移。如果有必要,美國還會進行實地調查,以認定在當地是否有實質生產。

長期以來,臺灣一直自詡為國際經貿體系模範生,所以在未來在調查過程中,必需有足夠證據來還原事實真相。臺灣更應與時俱進,比照歐美經驗,強化法規制度的完善性,以確保企業權益。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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