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惠蓮觀點:楊惠敏與胡蝶的恩怨謎團

2022-03-1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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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美女胡蝶。

民國美女胡蝶。

前文提到,楊惠敏並非如楊渡的文章所指,1975年之前一直在台灣埋名隠姓。其實從好些五十至七十年代的舊報報導,都可找到楊惠敏的消息。在1964年和1967年,她還兩度會見記者,大談她的冤案,內容與她1969年撰文出書所寫的內容有頗大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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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9月13日,台北發生一宗轟動社會的兇殺案,70歲男子吳家元(又名吳季玉)被發現身中廿多刀橫死街頭。疑兇是幫會名人李裁法。案發後,他一度潛逃到香港,經引渡回台灣受審,於1963年12月14日被判處死刑。李裁法不斷上訴,並指吳家元忘恩負義,他們相識於淪陷時期的香港,當時吳家元被日軍追捕,他曾協助吳家元和妻子逃出香港,但當李裁法在台灣落難,吳家元竟拒絕相助,還落井下石,因此才動殺機。

就在李裁法上訴期間的1964年6月11日,楊惠敏在台北一家餐廳召開記者會,及發表書面聲明,指那死者吳家元,就是1942年在重慶誣告她通敵的吳季玉,害她被扣查四年多才獲釋。這兇案發生後,她才知道吳季玉與吳家元是同一人。

楊惠敏指,在香港淪陷時,也曾協助吳家元夫婦逃出香港,但此人品行欠佳,常涉足嫖賭吹場所,她曾透過其他人加以告誡。豈料吳家元到重慶後,可能為了邀功,或不滿楊惠敏的告誡,竟向軍統誣告楊惠敏在香港一次飯聚中,談及美國軍機空襲日本後,於回航時在浙江麗水被國軍錯誤擊落。而當時有為日方工作的人員在場,因此有通敵之嫌。

楊惠敏這次的書面聲明,僅在述及營救工作時,有三句提及影星胡蝶:「護送胡蝶女士時在經過淪陷區,游擊地因土匪隨時洗劫行人,其行裝略有損失。」這聲明並沒有提到胡蝶誣害她,也沒有否認自己涉及胡蝶的行李損失。

到了1967年12月20日,《徵信新聞報》報導,楊惠敏出庭為李裁法的上訴作證人,以自己的經歷,指證死者吳家元是忘恩負義之徒,希望李裁法獲得減刑。她在庭外再次向記者伸訴遭吳家元誣告通敵的前因後果,這次報導完全並沒有提及胡蝶和行李損失之事。最終李裁法同年底被改判無期徒刑。

可是,到了1970年,楊惠敏出版《八百壯士與我》一書,在已出版的《八百壯士》基本內容上增加了〈營救胡蝶慘遭寃獄〉這一章(寫於1969年),指香港淪陷後,胡蝶逃出香港入內地時,行李被土匪劫去。她到重慶後,便向軍統領導戴笠哭訴,指行李是被楊惠敏劫走,結果待楊惠敏1942年9月到達重慶時,軍統人員便把她拘捕審查。至1946年11月才由國防部軍法局裁定無罪獲釋。書中再沒有如之前那樣,痛斥吳家元誣告及陷害她。為何有這重大變化?我曾把這些資料貼到楊渡臉書,留言請教,但他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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