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監委重複調查是干涉司法?還是搶當打手?

2022-01-2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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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主掌監察院的御史大夫們,被指看風向辦案,政黨色彩濃厚,只敢追溯前朝的馬政府。(顏麟宇攝)

陳菊主掌監察院的御史大夫們,被指看風向辦案,政黨色彩濃厚,只敢追溯前朝的馬政府。(顏麟宇攝)

台灣基進黨和民進黨立委蘇治芬喊出「下架雲林張家」之後,3位監察委員迅速準備南下雲林縣政府,調查雲林縣長張麗善胞弟張啟盟涉嫌違法濫墾及占用國有地。張麗善批評這是「政治鬥爭」;監察院則指,去年2月已接到陳情案,11月時決定立案調查,未受政治力介入或干涉,調查行動與選舉政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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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作為超然中立的獨立機關,功能是整飭官箴;監委是監督百官、澄清吏治的「現代御史」,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如果雲林縣府對張家農地開發案有所包庇,監察院理當調查嚴辦,毋枉毋縱。不過,監察權與司法權之間有其分際。此案在上月已進入司法偵審階段,3監委仍決定大陣仗南下調查雲林張家,遂留下諸多疑點。

監委放大招,巨砲打小鳥

首先,此案不符合比例原則:根據監察院官網的公開資訊,歷年來調查濫墾山坡地有25個調查案件,出動3位監委以上調查的,其實只有4案,包括:國有非公用山坡地超限利用種植檳榔案(3位監委)、台東縣政府之山坡地水土保持案(3位監委)、農委會等機關有無落實水土保持措施案(4位監委)、莫拉克八八水災後檢國土計畫法研訂及山坡地超限利用案(6位監委),大多是全台規模的大型調查。

由此來看,只是針對張麗善胞弟的農地開發案,監察院便擬出動3位監委調查,而非調查全國性或大範圍的案件,當然難免遭到「大砲打小鳥」之譏。

綠操作回家投票 張麗善嘆:交通淪選舉工具。(圖/陳逸群)
3位監委準備南下調查雲林縣長張麗善胞弟張啟盟涉嫌違法濫墾及占用國有地,張麗善批評這是「政治鬥爭」。(圖/陳逸群)

其次,此案有監察權干涉司法權之虞:針對張麗善胞弟的農地開發案,根據監察院的說法,去年2月收到陳情案,11月時決定立案調查,要了解雲林縣政府是否疏於監督,讓土地開挖範圍擴大。然而,此案早在2018年即向「民進黨李進勇執政時期」的雲林縣府申請農業經營計畫並通過才開工,後續申請變更設計,張麗善時期的雲林縣府在去年1月17日接到檢舉,會勘清查後於1月22日開罰;同時在9月移送地檢署偵辦,並無包庇;雲林地檢署上月已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起訴土地所有權人張啟盟,目前正由雲林地方法院審理中,已進入司法程序。

依照過去慣例,監察院對檢察署、法院偵查審判中的案件,基於偵查不公開、尊重司法審判獨立的精神,除非有重大瀆職的嫌疑,通常不會急著介入。監察權屬於「事後權」,而該案還在司法調查過程中,監察院就指派3位監委進行調查,難道沒有干涉司法權的疑慮?

陳師孟走了,監委更綠了

第三,監委介入的時機可議:今年年初台中第二選區補選時,台中地檢署派出16名檢察官進駐選區,嚴查國民黨立委候選人顏寬恒涉嫌「賄選」事件後,上周宜蘭縣長林姿妙遭廉政署搜索,以貪汙與洗錢罪列為被告,現在更有3位監察委員將南下調查張麗善胞弟涉嫌占有國有地案。在選舉敏感期間,司法和監察機關的「選擇性辦案」,密集「辦藍不辦綠」,恐將重創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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