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豐山專欄:人間之條件 

2018-03-0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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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捨荒為生的一家人居住環境極差。(翻攝自臉書)

以捨荒為生的一家人居住環境極差。(翻攝自臉書)

一、

二0一八年三月五日,各報都刊出一則新聞,說新竹市五十九歲的唐姓婦人,一家七口同住一屋,被發現已氣絕多時。以撿破爛維生的唐婦,滿屋子堆滿回收物,屋內髒亂不堪,蟑鼠橫行,臭氣沖天。法醫楊敏昇到場時發現唐婦的臉孔已被老鼠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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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說,唐婦生了七個小孩,一人已往生,一人離家出走,一人服刑中。女兒中有一人遭家暴,離婚後帶回三個智障孩子與母親及兩個弟弟同住;同住一屋的七個人都是智障弱勢者。

二、

新聞稿還說,楊姓法醫在事後以「午後隨筆」為題,在臉書上敘述這家人的慘狀以及他的無奈:「當筆錄進行到一半,檢察官溫柔地問死者女兒『你要怎麼處理媽媽的後事?』沒想到她竟然跪下來嚎啕大哭:『我也不知道怎麼處理。』」這種記述,讀來令人鼻酸!

不過,類似悲劇,筆者已經不知道讀過幾百次!

三、

筆者仔細閱讀這則新聞,關注政府在這種悲劇中的角色,知道政府早把唐婦家庭列入長期輔導的經濟弱勢戶;一家七口列冊二款低收入戶,每月發給七萬三千六百九十三元生活補貼。

在新竹市,像唐婦自有居屋,一家七口每月領得七萬餘元,應可勉強溫飽過日子,應可不必撿拾破爛,應可不必把室內弄得像垃圾場。

但是悲劇還是發生!可見國家更多作為是必要的。

四、

筆者有一個不得已才說出的淺見:

從社會整體安寧的立場出發,如果國家立法,明定男女結婚之前應由公立醫院檢查身心健康;凡依據科學明顯不能健全生育國家新生代的男女,國家可以摘除其生育機能。

這樣作為,一方面盡力維護國族的正常發展,其實另一方面何嘗不是協助不適合生育的人排除必然的悲慘。

筆者不知各方高見如何?不過筆者確知:人間是有條件的!

*作者為前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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