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釐清影響 黃金海渡假村開發案遭退回

2018-03-0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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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表示,現在的原基法第21條排除私有土地適用,部落一定周邊範圍的劃設更是遙遙無期,部落的知情同意權也因缺乏強制效力而沒法落實,需修法。(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表示,現在的原基法第21條排除私有土地適用,部落一定周邊範圍的劃設更是遙遙無期,部落的知情同意權也因缺乏強制效力而沒法落實,需修法。(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環保署今天審查黃金海渡假村開發案,由於此開發案歷經8次專案小組、一次委員會審查,開發單位仍未能釐清開發案對生態的影響,因此,環委決議將開發案退回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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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專案小組第8次初審會議暨「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案位於卑南鄉東側,距台東市約10公里,開發面積約11.32公頃,總計要開發500間客房,開發案於民國89年通過環評,民國95年申請環差審查,未開發已經18年。

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不論是在原基法立法以前或立法之後,族人都不曾放棄自己的傳統領域。.JPG
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不論是在原基法立法以前或立法之後,族人都不曾放棄自己的傳統領域。(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環保署今天審查此案,環團也在會前召開記者會,質疑開發案會破壞當地自然生態、要求暫緩審查;同時,呼籲開發單位應踐行部落知情同意權、徵詢族人意見,未取得部落同意前不得開發。

審查會議中,環評委員認為開發案已經歷經多次審查,但開發單位提出的補充修正報告,仍未能就開發可能影響區域的生態現況調查及因應,因此決議依環評法「開發單位未於期限內補正或補正未符主管機關規定者」,將此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並函請觀光局駁回開發行為許可之申請。

對於專案小組做成的決議,黃金海育樂事業公司董事長鄧英男覺得非常感慨,他說,他從40多歲開始買地、整地,至今已經70多歲,最後卻落到這地步,他認為,這結論對台東也不是好現象,對於反對者的看法給予尊重,會好好思考是否要在環評大會翻案。

台灣花東地區有多個開發案,其中位於杉原灣的就有4個,包含美麗灣渡假村、娜路灣大酒店、棕櫚濱海渡假村及都蘭灣黃金海休假渡假村。美麗灣渡假村在106年已被法院裁定環評無效、不得營業;娜路灣大酒店環評在民國88年通過環評後目前仍無動靜;棕櫚濱海渡假村則在105年6月通過環評大會審查,現在正進行水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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