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年九個月的日子裡,我的手機從不關,永遠二十四小時待機,我的精神始終處於緊繃狀態,身體後來因此出了些問題,但即便如此,也沒影響到《刑事訴訟法》與理論賦予我的使命,和我對這一切的熱情。在承辦案件的過程中,我發現了政治、地方、檢察體系乃至於警政體系的結構性問題,又在承辦矚目案件以及兼任執行檢察官期間,對媒體及輿論往往脫離法治、漠視社會問題核心有深刻的領悟,便響應幾位學長姊發起的檢察改革,也多次對外公開發言,呼籲大眾正視體系問題。
此外,我也因為在程序上嚴格把關自己承辦、審核令狀的案件,一度被警界私下帶著譏誚地評價為「門神」。在任內的最後一年,我對警界長期以來為了追逐績效而漠視刑事訴訟法的偽造文書與妨害自由等違法行為、檢方長期以來「睜一眼閉一眼」而日益扭曲的「檢警關係」忍無可忍,清查了轄內所有分局於「斬手專案」期間的可疑卷宗,揭開了這本書第二部所提的「騙票」案。在當時,我的行為不啻是與整個體系為敵,甚至被當成「破壞檢警關係的罪人」。事隔一年多,一、二審的有罪判決證實了我的法律見解是對的,不少學長對我說「判決還妳公道」,但不是的,需要公道的從來不是我,而是在人性貪婪下被拋棄的程序正義。
很多朋友問我為什麼膽敢從事體系內改革與抗爭?重新檢視自己,我發現原因或許是我從未想過要當一輩子的檢察官,更沒想要升官吧!那三年九個月給我的最大啟示之一,便是「一個人如果要無懼權力,前提是要先對權力無欲」。其實體系中的每個人該踐行什麼樣的責任,不但法律和倫理規範有規定、大學學習的理論也有教,是司法人員都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然而很多人曾經懷抱著發光發熱的熱忱,卻在進入體系後變得畏畏縮縮,最後在載浮載沉中隨波逐流。關鍵在於貪婪人心形塑的體系讓人變得扭曲,以及身在體系之中,許多人抵抗不了「升官」與「權力欲望」的心魔。體制問題與人心貪欲,再加上外界各種去專業化的「風向」,交織成了惡性循環的大網,導致整個架構扭曲變形。
在為期三年九個月的檢察官任內,我總是努力提醒自己要跳脫「檢察官」的框架去看體系內的問題,想著如何在任內以法律所賦予我的所有力量,透過負責的個案去改變體系。期間我曾一度想放棄原訂出國的願望,繼續留在體系內跟戰友一起打拚,進行體制內的檢察改革。然而,我在體系中看到太多沉痾已久、積重難返的問題,有些是人性所致,有些是官場結構使然,有的則是人們不假思考、怠於思辨,被某些不肖媒體、蓄意操作的網紅、直播主帶風向交織而成,這些問題彷彿是糾結難解的煩惱絲,纏纏繞繞。深陷其中之人,如果找不到問題的源頭,那麼就會治絲益棼,永遠無解。看到問題的人即便想改變,在推動的過程中,也會遭到既得利益分子阻撓,左支右絀又得罪無數多擁有權力的人,一個不好還會引火燒身,遍體鱗傷。
這樣的大環境,不斷令我失望。 (相關報導: 私校連環倒 選校「避雷」必看資訊全面公開 | 更多文章 )
決意出走
2017年總統府主導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表面上看似是一場轟轟烈烈的「司法改革」運動,我和許多同道也曾滿懷期待地提出務實改革的芻議,例如精神障礙犯罪人的鑑定、處遇與執行問題、檢察體系資源分配不足與不均等問題,但這些真正的艱鉅議題都不在鎂光燈的焦點之下;我終於發現,那場被學者譏為「亂放天燈」的「天燈大會」,其實背後充滿無數政治運作與選票考量的算計,根本沒有多少政客在乎真正的務實改革議題,令人大失所望。不只如此,我曾當面向當時的法務部長提出偵查與執行資源的第一線問題,但是一句「要錢沒有」,以及在座官員帶有年齡與性別歧視的一句「吳檢在我眼裡就是個充滿理想但不懂實務的小妹妹」,又一次讓我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