慟女大生命案 大學生提校安改革:當你無視,恐又造就下個遺憾的發生

2020-11-2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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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右二)、立委范雲(左二)、伍麗華(右一)25日舉行「還我身體自主權,落實校園安全」記者會。(顏麟宇攝)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右二)、立委范雲(左二)、伍麗華(右一)25日舉行「還我身體自主權,落實校園安全」記者會。(顏麟宇攝)

「我們本來有機會去阻止這事發生,卻變成難以挽救的憾事……」10月28日晚間,一名就讀台南市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籍女學生於返回宿舍途中遭擄走、性侵殺害,引起民眾公憤。今(25)日,長期關注性別平等的勵馨基金會召開記者會談婦女「夜行權」,盼改善校園安全環境、提供女性最基本的人身安全。記者會上,學生代表、台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便沉痛提醒,若各級學校碰到學生求助仍繼續「吃案」或無視,很可能,又是下個遺憾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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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她自己在性別暴力防治議題有30年經驗,目前勵馨也開始關注熟人性侵、權勢性侵這些更複雜的性暴力議題,然而當10月28日台南女大生命案發生,再次提醒了「夜行權」這樣一個基本的安全議題,也讓她想起24年前的彭婉如事件。

彭婉如事件成分水嶺 勵馨基金會:「個人規責」仍在

1996年11月30日,長期推動婦女運動的彭婉如於深夜失蹤、3日後被發現身中35刀並全裸棄屍,王玥好記得當時婦女團體紛紛發起夜行大遊行,訴求就是「還我夜行權」,女性在夜間也能安心行走的基本權利。

王玥好指出,彭婉如事件在性別暴力防治其實是個分水嶺,過去這方面宣導多半是「個人歸因」、宣導女生該如何保護自己,但在彭婉如事件後,婦女團體提出倡議,表示「社區安全防護工作是國家跟政府的責任」,之後計程車、便利商店、各種企業紛紛加入社區安全工作──然而,當2020年台南女大生命案發生,在網路論壇竟然又有網友批「女孩子不要夜間出門」、「要結伴同行」,再自回到個人歸責。

20201125-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25日舉行「還我身體自主權,落實校園安全」記者會。(顏麟宇攝)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25日出席「還我身體自主權,落實校園安全」記者會。(顏麟宇攝)

因此,王玥好表示,本日記者會用意就是要再次呼籲:給人民一個安全的環境、空間,是國家政府的責任,也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尤其大專生,相較高中職以下,在安全議題還很不足。

王玥好指出,2019年性侵案通報約9100多件,其中1300件就發生在校園與宿舍、有7分之1,雖然在女大生命案後教育部有開始要求各級學校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建立校內外巡查熱點,但王玥好希望後續可以落實更多──例如《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規定學校要設置委員會、規畫性平校安空間,規範法源依據早就在了,但落實程度不夠的,這部份也希望立委持續監督主管機關。至於勵馨下一步行動,也將在2021年推動大專院校性暴力防治套裝宣導活動,包括安全檢視、性騷擾、性侵、親密關係暴力相關課程等。

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協會提3訴求

對於校園安全建議,台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代表詹凱淇表示,從教育部數據看來,校安通報逐年升高、2018年高達15萬件,可見校園安全並未有效改善。從10月28日台南女大生命案,也可看出校方對校園安全提倡不積極、不重視的態度:「我們本來有機會去阻止這事發生,卻變成難以挽救的憾事……學校不重視、警察不處理、市府不積極,都讓學生我們長期以來害怕行政機關怠惰,不知能否在校園安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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