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聯合壟斷 擬放寬條件、增搜索扣押權

2014-05-1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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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明也表示,公平會無法干預物價,豬肉、米和蛋等民生物資漲價部分,目前查皆無聯合行為,皆因供需失衡所導致。(吳逸驊攝)

吳秀明也表示,公平會無法干預物價,豬肉、米和蛋等民生物資漲價部分,目前查皆無聯合行為,皆因供需失衡所導致。(吳逸驊攝)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今(12)日表示,針對廠商的聯合壟斷行為,公平會已具備「重罰業者前一年營業額的1/10」及「窩裡反條款」兩項武器,希望《公平交易法》能修法通過,賦予公平會查案時的「搜索扣押權」,補足公平會查緝不法的第三項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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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上午審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據行政院提出的修法條文,主管機關調查涉有限制競爭行為的案件,為發現或取得重要證物的必要,得對涉案事業之營業處所或住居所、所屬建築物、交通工具、電磁紀錄及身體為搜索。

舉證困難 擬放寬合意要件

另有立委潘孟安等人提案,認為從過去的查緝案例來看,聯合行為舉證困難,因此擬修法增列聯合行為的合意要件,不一定要有契約、協議,可依市場狀況、商品特性及事業行為的經濟合理性來推定,同時擬由業者負舉證責任。

公平會過去因業者聯合行為祭出重罰,卻都因業者訴願或打行政訴訟不了了之,如中油與台塑聯漲油價、四大超商聯漲現煮咖啡、三大紙廠聯漲工業用紙價格等,皆因查無聯漲事證,撤銷罰鍰或判公平會敗訴。

立委蘇震清指出,通常公平會要取得直接證據相當困難,且舉證常成為訴訟勝敗的關鍵,應可考量在公平會無直接證據、符合特定條件時,將所得的事證合理推定事業間有聯合行為。吳秀明也表示:「合意是最困難的證明要件,當事人通常不會留下隻字片語,不容易證明。」

奶粉價飆漲 公平會立案查

針對飆漲不停的奶粉價,立委黃昭順質疑,明明台紐經濟合作協定簽訂後已降低貨物稅,奶粉漲幅卻仍居高不下,公平會是否有介入調查。吳秀明則回應,國內奶粉都是進口,價格大都由國外廠商決定,然而業者若有聯合行為即可立案調查,公平會目前已就奶粉漲價部分立案調查。

吳秀明也表示,公平會無法干預物價,豬肉、米和蛋等民生物資漲價部分,目前查皆無聯合行為,皆因供需失衡所導致,他也承諾,若有發現物價不正常波動,一定會在公平法可用的政策工具範圍內,積極維持物價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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