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醒醒吧!犯罪者家屬沒資格談人權?

2020-09-01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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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兇殺案件背後,這些殺人者的親屬在殺人犯落網的同時,幾乎也同步被這個社會判了褫奪公權,任何的批判、謾罵,這些親屬們沒有資格抱怨更沒有資格提出控訴,因為妳的家人是殺人犯,妳就跟著一起贖罪與陪葬(資料照,取自我們與惡的距離臉書)

尤其是兇殺案件背後,這些殺人者的親屬在殺人犯落網的同時,幾乎也同步被這個社會判了褫奪公權,任何的批判、謾罵,這些親屬們沒有資格抱怨更沒有資格提出控訴,因為妳的家人是殺人犯,妳就跟著一起贖罪與陪葬(資料照,取自我們與惡的距離臉書)

「犯罪者的家屬也都去死吧!」、「養出犯罪者的父母也沒資格活著」、「殺人犯的小孩應該也被一起殺掉啦!」、「你的家人殺了人你不應該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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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幕僚20年的歲月,我曾意外的與犯罪者/殺人犯家屬接觸,接下來的故事衷心希望大家可以繼續看下去,然後與我一起思考,殺人犯的家屬是否真的沒資格談人權,而台灣是否應該儘快成立相關的保護組織。(為保護案件當事人,案件細節已改編)

5本書帶你更深入了解《我們與惡的距離》所探討的議題。(圖/取自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官方臉書)
作者希望讀者一起思考,殺人犯的家屬是否真的沒資格談人權,而台灣是否應該儘快成立相關的保護組織。(圖/取自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官方臉書)

2013年夏天,一早在台北市議會研究室門口,一婦人怯怯的問:「議員在嗎?我有事情想要拜託他..」,講話的同時,她並沒有從門口往前踏進一步,只是在門外站著,不確定的問。

我:「議員正在議事廳開會,我是辦公室主任,妳可以直進來接跟我說」。
她:「主任好,我姓S,鄰居漏水漏到我家都不處理,管委會也不理我,連主委我都找不到人,可以幫幫我嗎?」

我:「S太太妳好,漏水這種事以台北市這種大樓來說,通常都需要先釐清是公共管線在漏還是私人管線,公管當然找管委會,私管就找私管的所有人,如果鄰居家把水整個關起來後,漏水就停那差不多十之八九是鄰居家的管線出問題。」

她:「可是我去跟鄰居敲門,他們都不理我,還說我是神經病亂講話」

我:「那這樣好了,基於個資保護我也無法取得妳們主委的聯絡方式,因此我來拜託建管處公寓大廈管理科幫你打個電話拜託主委務必協助妳好嗎?」

原本以為這個服務案件就這麼處理掉了,到了下午,我的議員老闆問:「妳有接到什麼漏水的案子嗎?我的手機中午過後就被各方人馬打爆了,說什麼她是殺人犯的媽媽,腦袋有問題,叫我們不要理她」。原來,把水漏到S太太家的是某政府高官

,因為知道我的議員老闆接手關心這個案子,馬上找來了議員身邊的長輩關切。經過我與同事的解釋,我的議員老闆要我協助確定到底有沒有真的漏水,如果有我們幫到底,壓力他自己想辦法扛下來不會讓S太太受委屈,說實話跟著我老闆近十年第一次覺得他帥氣(笑)。

隔天一早,S太太又出現在研究室門口,她看起來比昨天精神更差,接著她很小聲的問:「妳是不是已經知道我小孩的事情?那妳還會願意幫我嗎?」

其實昨天老闆轉述了關切電話的說法後,我就以姓氏跟案件關鍵字找到了案發當時的報導,她的孩子殺了朋友後自己也自殺了,案件的驚悚程度甚至被拍成了類戲劇跟各種靈異事件,而google照片中還可以看到當年矇著頭被警方帶去認屍的S太太。

我還來不及回答前,S太太接著驚慌地說:「我知道她們都說我是神經病,但我真的沒有,我、我每年都去跟死者的父母道歉,真的!我很對不起他們,我一直都去道歉,我知道我的孩子錯了,是我沒有教好,所以我去幫我的孩子道歉,真的!」

「妳知道嗎?當初警察叫我去認我孩子的屍體,我連白布都不敢掀開,反正警察說是就是,我就這樣認了,既然我孩子做了這樣的事情,身為媽媽我應該做的是代替我的孩子去道歉去贖罪…」

(圖/ 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 官方頻道@youtube)
「妳知道嗎?當初警察叫我去認我孩子的屍體,我連白布都不敢掀開,反正警察說是就是,我就這樣認了,既然我孩子做了這樣的事情,身為媽媽我應該做的是代替我的孩子去道歉去贖罪…」(圖/ 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 官方頻道@youtube)

她驚張急促而卑微的解釋,讓我瞬間喉頭發酸,沒讓她繼續說下去,我告訴她:「議員答應要幫妳,我們會努力,首先,我與同事下午會帶著錄影機到妳家,把漏水的地方拍下來,後續,我們也會協助妳跟樓上的大官溝通,漏水與妳的孩子沒有關係,不要擔心」

下午,我與服務處主任帶著錄影機到她家,走到廚房及陽台,整個廚房及後陽台的燈罩瀑布似的,水不斷落下,而廚房廚具的密集板也因為漏水而整個炸開碎裂。S太太說,廚房跟後陽台的正上方,就是那位大官將陽台外推還安裝按摩浴缸的位置,只要他們把按摩浴缸的水關掉,她家漏的水就會停。

回到辦公室,議員已經請那位大官開了秘書的聯絡窗口過來,我將漏水的照片影片整理好燒成光碟,聯絡了那位秘書到議會。

秘書一到便低聲跟我說「妳知道她孩子的案子吧?因為這樣所以她的精神有點那個」不等她說完,我便告訴她「漏水的影片跟照片都在光碟裡,漏水跟她孩子發生什麼事沒有關係,但妳長官家的陽台外推跟台北市違建即報即拆有關,我建議妳們把光碟拿回去看清楚,然後拿出誠意把漏水的問題處理好,人家因為漏水壞掉的家具該賠也要賠給人家,不然被媒體知道某大官因為違建導致漏水到別人家還罵人家是神經病,新聞可能比她孩子當年的新聞大」。

經過三、四個月大官終於處理好管線也賠償了S太太,接著,S太太帶著她的弟弟(底下稱S先生)來到辦公室道謝,S先生說:「我姐姐(S太太)因為她孩子的事情真的很痛苦,很謝謝妳們議員願意幫助她,她孩子的事情我們都覺得很抱歉…」然後S先生哭了,其實案發已經過了好多年,我想不到除了S太太在社區被當神經病外,連她的手足都一起承受著沒有盡頭的壓力跟痛苦。

這是我與殺人犯家屬最接近的一次,最近看了日本World Open Heart理事長阿部恭子的「殺人犯的孩子」一書又想起了當年的S太太。

我國在1998年制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1999年成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犯罪加害人的親屬呢?尤其是兇殺案件背後,這些殺人者的親屬在殺人犯落網的同時,幾乎也同步被這個社會判了褫奪公權,任何的批判、謾罵,這些親屬們沒有資格抱怨更沒有資格提出控訴,因為妳的家人是殺人犯,妳就跟著一起贖罪與陪葬,也因此,在日本有超過9成的犯罪加害人親屬想過要自殺,那台灣的親屬們呢?

(圖/取自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
兇殺案件背後,這些殺人者的親屬在殺人犯落網的同時,幾乎也同步被這個社會判了褫奪公權。(資料照,取自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

「罪僅止於己身」是現在法學的精神,而台灣以人權立國自居,各種國際人權公約被引進台灣,然而1998年在台北縣曾發生當選治安小天使第一名的小學生,因為事後被發現他的父親有前科而被取消資格,同年,也有通過警察大學筆試的考生因為父親有前科而沒能通過身家調查,後來雖在媒體報導下,讓內政部放寬規定,但從1998年至今超過32年,在民主自由而人權抬頭的台灣,對於犯罪者親屬的保護,我們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作者為資深政治幕僚、政大法研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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