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悖逆時中 哪裡有錯?

2020-08-2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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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陳時中要政風調查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舉國嘩然。(盧逸峰攝)

衛福部長陳時中要政風調查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舉國嘩然。(盧逸峰攝)

資深公務員的葉彥伯局長「紅」了!違逆阿中部長的代價,就是府院黨的砲口一致,把防疫搞成藍綠攻防,到底是誰的錯?部長要把局長送交政風調查,這是「上下一條鞭」的公權力展現,並不是「上下一條心」的團結。可以透過疾管署行政調查,為何要放話送交政風單位調查?

居家隔離檢疫期間的篩檢,難道不符合蔡總統所說的檢疫期滿不普篩的防疫原則?民進黨引以為傲的防疫成就,早在前副總統陳建仁在媒體公開要求大家準備三個月的口罩之時,已經自打臉、自破功。阿中部長若要震怒,也應該一視同仁,對著陳前副總統抱怨幾句。

這件無症狀確診案例,篩檢時間點是在居家隔離期間,並非隔離完畢再行篩檢。因此,雖是機率甚小的特殊狀況,但是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並且避免確診者有對外的散布與傳染。針對「無症狀」的隔離者進行檢疫與篩檢,這是《傳染病防治法》第2條、第5條、第36條授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衛生局)的職權範圍,尤其是第36條規定:「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被強制隔離但無症狀者,難道感染風險不是高於常人?難道沒有感染新冠肺炎之虞?全國雖然只有彰化縣針對「無症狀」的隔離者進行篩檢,但在法律上並無明顯違法可議。

其次,「社團法人台灣篩檢學會」的法人登記資料(彰化地院109年法登他字第120號)明載其為「非營利」社會團體,而且是癌症篩檢,並非新冠肺炎的篩檢,如何有利益輸送的問題?況且篩檢費用的申報與核給,都是衛福部的權責,若有貪瀆不法,行為者是衛福部與醫院,如何扯上葉彥伯局長?

第三,政風單位確實可依法行政調查,但是回顧白牌計程車事件,中央與地方一條心,為何要因為「無症狀」的隔離者進行強制或誘導篩檢而翻臉?一般人民不可能會有居家隔離的強制檢疫措施,有些防疫旅館的隔離者手機未開或訊號異常,轄區警察會及時趕到旅館現場探訪,台灣的防疫成就好,不是陳部長一人居功,更非因為阿中部長賢明偉大!有太多環節配合,這要感謝公車司機、大眾運輸的配戴口罩等監督與執行,還有警察積極配合,雖然勤務增加,但也不辭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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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自我保護與公共利益,絕大部分民眾願意配戴口罩,這是國民水準高、素質好,阿中部長不能忽略這一個重點與關鍵。再者,只是《傳染病防治法》的適用爭議,攸關中央與地方對其權責的不同見解,並非違法圖利或是防疫過失,為何要放話送交政風調查?試想一下,如果長官要把部屬送交政風調查,這樣的長官與部屬之間,還能維持信任與一條心的關係嗎?

第四,陳部長的光環太亮,以至於不知道下一步的超前部署應該怎麼辦。前副總統陳建仁接受媒體專訪,說出準備三個月口罩的原因與理由,這是善意勸說,毫無鼓勵囤貨的動機。但是,大眾傳播效果就是造成口罩的搶購與囤貨,要說陳前副總統一時失慮,也不為過!如果陳前副總統要求大家準備三個月口罩的理由確實,阿中部長怎會不緊張?以現今邊境控管與防疫政策來看,最大的破口就在於無症狀的感染者如何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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