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為何對涉貪立委雙重標準?」孫大千:不怕趙正宇、徐永明串證?

2020-08-0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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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前立委孫大千質疑,同樣是立委涉貪,為何法院對前立委徐永明(左)和立委趙正宇卻是雙重標準?(資料照,顏麟宇攝)

國民黨前立委孫大千質疑,同樣是立委涉貪,為何法院對前立委徐永明(左)和立委趙正宇卻是雙重標準?(資料照,顏麟宇攝)

立法院爆出立委集體收賄案,台北地方法院經馬拉松式開庭,4日下午裁定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被告余學洋、丁復華、李恆隆、郭克銘羈押禁見,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則獲80萬元交保。對此,國民黨前立委孫大千質疑,同樣是立委涉貪,為何對徐永明和早前已交保的立委趙正宇卻是雙重標準?地院法官是糊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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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千5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趙正宇和徐永明裁定交保理由中有5個矛盾。首先,羈押禁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串供,和徐永明是否是期約收賄根本沒有關係。難道期約收賄就沒有串供和滅證的疑慮嗎?

孫大千指出,第2,既然審理法官是以「涉案人數眾多且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有相當影響力,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為理由,裁定羈押其他涉案立委,為什麼就不適用於趙正宇和徐永明?

孫大千表示,第3,行賄廠商既然已經裁定交保,如果再把涉嫌收賄的趙正宇縱放出去,難道不擔心雙方可以透過私下管道勾串證詞嗎?第4,其他涉案立委不分主從,一律羈押禁見,為什麼偏偏獨厚趙正宇,認定只需將辦公室主任收押,立委本人可以交保呢?

孫大千質疑,趙正宇和徐永明2人並無當庭認罪,而是各自提出荒謬理由企圖矇混過關,2人交保後難道不會用盡洪荒之力,偽造證據,尋找人頭,串證圓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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