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同婚周年:同婚專法通過滿周年,還有三大缺憾未圓

2020-05-2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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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上路一周年,仍有許多不完備的地方即待修法。(林瑞慶攝)

同婚專法上路一周年,仍有許多不完備的地方即待修法。(林瑞慶攝)

2019年5月24日一共有526對同性伴侶結婚,至今累積近4000對。他們在結婚之後過著什麼樣的日子?有人歡喜地度過第一個家族團聚的農曆年,有人想要收養小孩卻不得其門而入,有人想結婚卻還不能結婚……。

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腳步引起國際關注。自2017年大法官釋憲、2018年同婚三公投,到2019年同婚專法通過,同志戀人的心情有如洗三溫暖。

同婚專法上路一周年,同志伴侶的權利仍有不如異性戀夫妻的地方:無法共同收養小孩、不能在台灣進行人工生殖,而跨國的同志伴侶仍無法結婚。他們盼望政府可以加快修法腳步,讓平權落實到每個同志身上。

小凡和小娜交往八年,今年是她們第一次一起過年。小娜的爸爸早逝、妹妹嫁人,除夕夜總是和媽媽兩人一起吃飯,小凡去年底和她結婚之後,便積極邀請兩人到家中吃年夜飯,阿嬤、爸爸、媽媽和弟弟一家都熱情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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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半民眾支持同志享有婚姻權

「終於可以一起過年!」這是已婚同志感觸最深的地方。許多同志伴侶平時能以「好朋友」身分,參加對方的家族出遊或聚會,可是農曆春節像是專屬於家人的時刻,不得越雷池一步。「現在不一樣,我們結婚了!」小凡受訪時帶著笑容,與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同樣燦爛。

婚戒象徵彼此的承諾,婚姻則代表雙方具有權利義務。小凡說:「結婚之後,不只可以一起過年,連所得稅都能選擇合併申報。」時值報稅季節,她首度在電腦系統上的配偶欄看到名字,這是兩人交往時從沒想過的狀況。

同志伴侶目前雖可結婚,卻無法共同收養非血親子女。(郭晉瑋攝)
同志伴侶目前雖可結婚,卻無法共同收養非血親子女。(郭晉瑋攝)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開放同性伴侶結婚的國家,當天就有五二六對登記,至今累積將近四千對。根據行政院近期的調查,超過五成民眾支持同性伴侶享有合法結婚權利,支持度比兩年前多了一成五。

不過,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指出,同婚專法還留有跨國同婚、收養小孩以及人工生殖等問題未解決。

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跨國婚姻是否成立依當事人的本國法;也就是說台灣的同性戀者與外國伴侶結婚,若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他們在台灣的婚姻亦無法成立。因此,台灣的同志只能和全球二十七個同婚合法國家的人民結婚。

疫情放大跨國伴侶居留權困境

至於台灣與中國人民的婚姻則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子法規範:兩人必須先在中國辦理結婚,回台再透過海基會驗證,並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辦「團聚」與「面談」,通過後才能在台灣登記。不過中國的同婚尚未合法化,兩岸的同性伴侶無法依照上述程序在台灣成婚。

結婚具有很多意義,財產繼承、簽署醫療文件、以配偶身分成為保單收益人……,對跨國同志伴侶而言,最在意的則是依親居留。為了克服遠距離戀愛,他們在還不能結婚的狀況下,試圖透過就學與工作簽證爭取留在台灣的時間,否則只能經常花錢搭飛機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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