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投敵通緝案由軍檢移給金門高分檢偵辦,對於是否應繼續通緝林毅夫,國防部長嚴明多次在立法院表示,就兩岸軍事狀態,中國仍屬「敵人」。國防部官員表示,林毅夫現仍為中國全國政協常委,任職於中共的黨政機構,林的投敵行為仍在繼續,因此沒有通緝失效的問題。
若解禁 將動搖國軍忠誠核心價值
國防部官員表示,對於林毅夫及駕機叛逃的黃植誠、李大維、林賢順等人,都曾任中國黨政軍要職,投敵罪牽涉到軍人應對國家忠誠的核心價值,國軍在處理上絕不容有絲毫模糊空間。近年來軍中發生的羅賢哲等多起的共諜案,法院都判重刑,這就代表司法認同兩岸間還是武力對峙的狀態,所以國防部希望在相關案件移交後,司法單位也能堅持這項立場。
國防部官員並指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六十八號解釋,參加叛亂組織的行為未結束者,視為繼續犯;後來的五五六號解釋,基本上也認同此「繼續犯」的理論。因此國防部過去不斷強調,林毅夫是投敵繼續犯,軍方同意他有權返國,但必須為所犯案件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