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雙子星是否該收回自辦 交給下任市長決定吧

2014-10-2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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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郝龍斌列為市府新十大建設之首的雙子星計劃竟成市府最大的惡夢,郝龍斌決定收回自辦也引發爭議。(取自網路)

曾被郝龍斌列為市府新十大建設之首的雙子星計劃竟成市府最大的惡夢,郝龍斌決定收回自辦也引發爭議。(取自網路)

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在周日與工程界見面時,狂批嘲笑台北市長郝龍斌的「雙子星案」─郝龍斌與市府團隊把一個如此重大的計劃搞成如此,挨批受嘲是該承受,但現在的問題是該如此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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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子星計劃曾被郝龍斌列為他的「新十大建設」之首,被市府稱為此計劃是為台北打造一個「門面」,但遺憾的是門面尚未成功,卻削足了市府的面子。市府經過層層關卡,包括該把關的財政局、捷運局,及諸多專家與官員聯合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最後選出一個被外界認為與黑道有染的空殼公司為優先議約者。

這個優先議約者拿著和約到處找錢,而且傳聞中要求的「回扣」高達25%,讓其它聞之卻步,結果是繳交保證金日棄權,連不到20億元的保證金都拿不出。而此案也扯出前捷運局官員加入遊說、議員收賄護航,最後市府2名局長去職,至今仍在調查中;台灣各級政府的重大標案中,也從來沒有發生過如此重大、高達數百億元的計劃,竟然是政府被空殼公司「呼攏」,堪稱是十足的醜聞。

不過,市府後續處理卻似乎嫌此醜聞的爭議尚不夠。依照正常標案方式,優先議約者放棄或違約後就與排名第二者(在此計劃中是中華工程)繼續議約;但市府始則拖延議約,在進入議約程序後,原本尚稱順暢的議約,卻在最後關頭提出多項要求,被中工認為「惡意為難」,最後走上解約,市府宣布要收回自建。

市府是否惡意為難,還是為了確保市府權益、計劃能順利推動完成才提出多項要求,或許是見仁見智,但要廠商1個月內完成數百億元的銀行團貸款承諾,確實是有違金融界的慣例與效率。而郝龍斌的決策,也讓一個走過數年的計劃,繞了一大圈後又回到政府自建的老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但郝龍斌在行將卸任之際,作此重大決策,好的方面說是要把自己任內的「爛攤子」解決,不要遺禍後任;壞的方面講則是如中工質疑的:是為圖利何人?不過,另一個值得思考的觀點是柯文哲提出的:即將卸任的市長不該作如此重大的決策,應該留待繼任者決定。

依照市府原先發交民間負責興建雙子星的作法,市府不必負擔龐大的興建費用,又可從興建者創造的市場利益中回收近200億的「回饋」,應該是相當划算的交易。而由政府負責興建,不僅要支出龐大的費用,公務單位能創造的市場利益、效率必然遠低於民間企業。

更何況2位市長參選人,雖然尚未進入正式的競選期,但柯、連2人可是已開了不少支票,要兌現支票就要有預算、財源,郝龍斌在卸任前決定雙子星收回自辦,某個程度上就卡死─或至少是卡緊下任市長的財源預算,也同時壓縮新市長施政的空間,這也是柯文哲會提出郝龍斌不該先作決定的原因。

雙子星計劃已註定是郝龍斌及其市府團隊最大的恥辱了,即使收回自辦也無法抹去。至於該收回自辦與否,最重要─或是唯一的標準應該是中工這個團隊是否有能力完成計劃;但不論最後評斷是有還是沒有能力完成,都該交給下任市長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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