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實價課稅該作 奢侈稅不應廢

2014-08-21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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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考慮房產實價課稅上路後廢除奢侈稅,但奢侈稅在抑制投機上還是有其效果與意義,不該廢除。(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財政部考慮房產實價課稅上路後廢除奢侈稅,但奢侈稅在抑制投機上還是有其效果與意義,不該廢除。(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針對房地產稅制改革,財政部近日召開座談會,會中對房地產交易走向實價課稅算是有共識,但對新稅制上路後,是否廢除奢侈稅,財政部表示可以考慮,學者主張保留,建商、業者要求廢除。不過,為長期的房市健全計,奢侈稅不該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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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將在年底前提出房地產稅制改革方案,主要的重點在房地產交易採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此一改變對房市必然有負面影響,因為,過去投資房市賺取高利潤後,卻幾乎可不課資本利得稅的時代從此終結。

台灣房市的榮景與高房價,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力量是來自投資客的「貢獻」。在政府祭出奢侈稅之前,北都的房地產交易,有5-7成是投資客的買賣。奢侈稅上路後,投資客雖然退潮,但占的比重仍有3-4成左右。

也因此政府的「打房措施」,一直圍繞在投資客身上。從對短期轉手課奢侈稅、央行信用管制降低第二戶貸款者的貸款成數、到今日的稅制改革,其關鍵都在投資客。

如果實價課稅順利推動,一來可稍微抑制房市投機風,二來回歸「有所得就該課稅」的基本稅賦正義─後者的意義其實更重要。目前財政部傾向採分離課稅,稅率尚未確定,但預料財政部為了減少建商、業者的反彈與阻力,稅率不可能太高。以目前個人所得稅率最高為45%,企業營所稅率低到17%,房地產的資本利得稅率訂太高,就不如併入綜所稅中;太高的稅率也會讓投資客以成立公司,享受17%低稅率的方式繼續炒房,因此稅率大概只能訂在20%上下。

雖然,有對房市資本利得課稅,已是大大的進步了,但換個角度看,如果要談抑制投機,這個稅率就算是「合理稅率」,但顯然不足以完全壓制住投機,因此奢侈稅不宜亦不該就此退場。以鄰國而言,除了對房地產資本利得正常課稅外,在房市高漲時,政府亦會以其它方式─如調高交易的印花稅等─壓制投機。

因此,實價課稅上路不必然代表奢侈稅就必須退場,或是其存在已無意義了。財政部長張盛和說考慮讓奢侈稅退場的原因是「房產稅負過重」,話似乎是沒錯,但如果只是針對投資行為,豈能曰重?不就是要重一點讓投機客減少、甚至絕跡嗎?奢侈稅原本就只針對2年內轉手者課徵,且對「例外情況者」─如因變換工作地點而需要出售者,已有免除條款,對一般民眾而言,奢侈稅的繼續存在,未必會「稅負過重」,倒是對那些要短期轉手、炒作投機者而言,確實是重了一點。但那不就是「政策目標」嗎?

奢侈稅是在社會對高房價、炒房強烈的厭惡下,「民氣可用」加上選舉前政客要為民眾「紓怨」,才能快速立法通過。財政部該想清楚,奢侈稅一旦廢,未來如炒風再起,要再立法的可能性極低。為房市長期健全計,該繼續保有抑制投機的武器,奢侈稅不宜亦不應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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