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道大學「部分海外推廣應收款難以核對」 教育部:若有查明不法將究責

2020-01-1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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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大學與中國福建省高校合作陸生「三加一」方案,與委辦業者蠡澤公司發生應收款帳目不清事件,教育部自2016年底發現疏失後,要求該校補正缺失。圖為明道大學校園。(資料照,取自明道大學官網)

明道大學與中國福建省高校合作陸生「三加一」方案,與委辦業者蠡澤公司發生應收款帳目不清事件,教育部自2016年底發現疏失後,要求該校補正缺失。圖為明道大學校園。(資料照,取自明道大學官網)

明道大學與中國福建省高校合作陸生「三加一」方案,與委辦業者蠡澤公司發生應收款帳目不清事件,教育部自2016年底發現疏失後,要求該校補正缺失,儘管明道大學主張,應收款項帳目差異,肇因於蠡澤公司將「應收、應付款互抵」後所匯入之淨額,蠡澤也在2018年1月匯入510萬元,完成補正程序,不過,教育部官員表示,本案經委託會計師查核,涉及學雜費帳務不清之行政疏失,教育部已於去年11月發函糾正,並要求學校詳列過去10年合作契約、業務目的等相關資料,由於明道大學「部分海外推廣應收款費用難以核對」,因此才會移送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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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示,明道大學與多個境外廠商簽定合作契約,但部分給付費用,難以核對是否符合合約規定,並有代收學雜費無法確認是否正常入帳等帳務不清情形,因此,教育部在2016年底,即已糾正該校疏失。

教育部:基於「釐清事實」要求校方檢送合約資料

教育部官員表示,教育部基於「釐清事實」,於去年11月5日函請該校檢送民國100年到107年各學年度,曾與境外合作廠商簽定之合約影本,並逐筆提供合約名稱、合約目的、立約相對人、簽約日期、合約支付費用名義、支付內容摘要、支付原則、支付條件、各學年度依合約支付金額、支出金額帳列項目,以及有無協助代收費用。

依據明道大學於去年12月查附資料資訊顯示,該校自民國100年至107學年度總共簽署20件合約,合約目的包括管理上海聯絡辦事處、推動兩岸學校交流事務、促成推動閩台高校合作三加一辦學、推廣明道大學入學資訊並協助辦理港澳僑外生赴台就學、管理泰國辦事處、作為美加地區聯繫窗口、收集史瓦帝尼及其他非洲國家教育市場資訊等,前開年度業依合約支付境外合作廠商費用總計8279萬7970元。

教育部表示,該案經清查涉有不法者,教育部即會將相關事證移送檢調偵辦,並將依《私立學校法》懲處學校失職人員,並責成學校追回相關款項。

教育部表示,台灣私立大學與中國高教機構,合作陸生來台,目前為止,尚無發現其他學校的海外教育推廣應收款,出現帳目不清或大規模呆帳之情事。

20191128-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28日出席「確立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客觀公正之處理原則」公聽會。(顏麟宇攝)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見圖)表示,明道大學若證實學校涉及不法,將把學校列入專案輔導名單,並移送檢調偵辦。(資料照,顏麟宇攝)

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表示,明道大學若證實學校涉及不法,將把學校列入專案輔導名單,並移送檢調偵辦,同時會追究學校董事、校長及相關人員責任,依《私校法》祭出懲處,學校學雜費若短收,也會要求學校追回,如未追回,將要求董事會自行填補;列為專輔學校後,校方將不得單獨招生和辦理推廣教育,也不得再招收境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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