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觀點:向心案是輿論辦案、造勢辦案,犧牲國安專業

2019-11-2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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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創新執行董事向心(中間後者)25日晚間送抵北檢詢問。(顏麟宇攝)

中國創新執行董事向心(中間後者)25日晚間送抵北檢詢問。(顏麟宇攝)

共諜該辦,得好好辦,但偵訊向心、龔青後的結果,限制出境、出海,真是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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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強自稱共諜,在媒體放話聲稱透過「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介入臺灣選舉;中國創新董事會主席向心、妻子龔青,二十四日晚在桃園機場被調查局攔下,二十五日接受偵訊。北檢在二十五日漏夜複訊,調查局與北檢的動作慎重、迅速,連續工作了兩天,但結果就只是限制出境。可見目前事證、人證都缺,要立案還有困難。「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這麼大的公司,被懷疑的又涉及臺灣民主選舉的公平基石,如此重要的議題,如此顯著的目標,檢調若非失能,早就該掌握具體事證,辦案進度可以如火如荼;限制出境,竟然沒有聲押,意味著向心、龔青連嫌犯的資格還夠不上。

此辦案行動,根本不是國安案件,本質也不是司法案件,是輿論案件,看輿論辦案,隨著輿論出手辦案。國家安全這麼重要的議題,關乎情報專業,相關政府單位以輿論為辦案依據,笑話。檢調的獨立與專業自我踐踏。

20191124-澳洲媒體披露一名聲稱理想幻滅的中國間諜王立強,已向澳洲當局托出中國軍情單位直接干擾香港、台灣政壇的細節,其中包括砸2億美元(約新台幣60億元)投資台灣電視圈。(取自facebook.com/60Minutes9影片截圖)
王立強在澳洲指控向心夫婦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從事間諜活動,向心夫婦立刻在台「被攔截」。(取自facebook.com/60Minutes9影片截圖)

我在政府單位工作時,曾看過些大陸國安人員活動的情資,包括其與臺灣團體接觸的報告。但我們的檢察機關不能據此偵辦,因為有的活動不違法,政治信仰無罪,是臺灣這民主社會的基本法治原則。另外一個原因是:情資不能作為起訴與判決的依據,情資不是有效力的證據。這個觀點,歷任政府的國安局在立院答詢時都清楚陳述了,民進黨立委連不懂的也都被教懂了。連我們國安單位蒐集的情資都不能拿來裁罰與判案。但在向心案,竟然拿民間的新聞報導與輿論起鬨來辦案,手法粗糙如此,檢調踩在司法紅線上。

如果說,調查局或國安局早就掌握向心這個顯著目標的事證,限制出境只是第一步,接下來還會繼續偵訊、搜查、擴大偵訊其他人、羈押,讓民眾覺得這案子並不單純,看起來像是一個天羅地網的間諜集團正要被揭穿。若如此,那檢調的專業更是淪喪。根本不用等到王立強的演出,就可以出手抓向心,為何等到這時才抓?有足夠證據與理由可以辦,為何要剝竹筍般一層一層慢慢出手?檢調不就擺明了辦案為了迎合王立強案的輿論節奏。誰在發動或是羅織從王立強串連到向心的這張網?

沒有足夠證據,所以只能限制出境?或者有足夠證據,後續將像連續劇般一輯輯演出演出?這案子,不是國安案件,是輿論案件,是造勢案件。

*作者為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律學校博士。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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