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被迫懷著「無腦胎兒」至足月,除非渡海去墮胎......北愛爾蘭墮胎禁令遭裁定違反人權!

2019-10-04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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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愛爾蘭順利通過改革墮胎權公投,讓外界期待北愛爾蘭是否能複製其成功方程式,成為下一個?(AP)

2018年5月愛爾蘭順利通過改革墮胎權公投,讓外界期待北愛爾蘭是否能複製其成功方程式,成為下一個?(AP)

英國高等法院今天裁定,北愛爾蘭禁止墮胎的法令違反英國人權規定,替北愛婦女帶來一絲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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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不列顛與北爾蘭聯合王國,各地區因歷史背景不同而有不同法規。英國在1967年通過「墮胎法」,婦女在懷孕未滿24週之前,可以決定是否人工流產,但適用地區僅有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斯,並未延伸至北愛地區。

北愛爾蘭的墮胎規定是全歐最嚴格之一,即便是強暴懷孕和胎兒嚴重異常,也不得墮胎,除非母親本身生命或是精神健康陷入危險,才允許墮胎。如此嚴格的規定,甚至導致產婦即便事前知道產下的孩子無法存活,也無法中止妊娠。

根據統計,在2017年至2018年,人口200萬的北愛只有施行過44起中止妊娠。相較下,人口5900萬的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則有20萬5000起。英格蘭和威爾斯人口為北愛的約30倍,墮胎案例卻是4500倍。

艾華特(Sarah Ewart)在2013年懷孕時,被醫生告知噩耗。她的孩子患有無腦畸形症,沒有發展出頭骨,而且已經腦死。診斷出爐時,她已經懷孕20週,而胎兒在懷孕12週後就有生命權。

她表示,她當時只有等到胎兒在腹中死去,或是讓胎兒被產下後死去兩種選擇,最後只得到倫敦中止妊娠。英國政府在2017年已經開放讓北愛女性墮胎接受國家醫療保健服務(NHS)補助。如果艾華特繼續留在北愛爾蘭,她必須每2週到醫院檢查,直到胎兒死亡,才會催生讓她產下死胎。

艾華特表示,在這件事情發生在她身上之前,她並不認同墮胎,但她的案例完全是基於醫學因素的墮胎,「卻因為北愛爾蘭的愚蠢法規,我被迫懷著一個死胎」。

北愛爾蘭人權委員會(NIHRC)去年對墮胎禁令的合法性提出上訴,但遭到最高法院駁回,艾華特隨後以個人名義向高等法院提出告訴,高等法院今天裁定她勝訴。

2019年5月7日,美國喬治亞州通過「心跳法案」,規定一旦檢測到胎兒心跳,婦女墮胎就會被視為非法。圖為場外抗議此法案的女權主義者。(AP)
2019年5月,美國喬治亞州通過「心跳法案」,規定一旦胎兒擁有心跳,墮胎就被視為非法。圖為場外抗議者。(AP)

不過,英國國會7月通過了一項法案,如果北愛爾蘭的主要政黨未能在10月21日以前組成政府,將放寬北愛的墮胎禁令,並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北愛從2017年1月執政聯盟解散以來,已有將近3年沒有政府。

如果北愛的僵局無法打破,從10月22日起,導致北愛墮胎非法的「侵害人身罪法案」第58、59條將自動廢除。不希望相關禁令解除的團體目前正積極運作,希望政黨可以取得共識,終結沒有政府的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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