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廉委會調查大巨蛋恐違法?公民團體批監察院失職又失能、還很丟臉

2016-08-1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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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仉桂美(左起)、王美玉、包宗和舉行糾正台北市政府記者會。(盧逸峰攝)

監察委員仉桂美(左起)、王美玉、包宗和舉行糾正台北市政府記者會。(盧逸峰攝)

監察院11日因大巨蛋案通過糾正台北市正府,稱北市府的廉委會行使調查權違法,讓長期關注大巨蛋案、數度前往監察院陳情的公民團體感嘆:「若不是監察院失職又失能,北市府何須成立廉政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痛批監察院「不覺得丟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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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認為市府透過媒體放話,一下解約、一下換手的行為破壞BOT合約夥伴關係,另外監察院也針對北市廉政委員會在未有法律明文規定下行使調查權,有違法之虞。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回應,大巨蛋案受到媒體關注,北市府為防止以訛傳訛,都是以記者會方式公開大巨蛋資料,認為並無監察院所說透過「媒體放話」,但之後還是會多加注意,而在廉委會的調查權爭議部分,林鶴明表示,相信沒有違誤之處,市府也不會解散廉委會。

公民團體表示,這些年向監察院陳情舉報大巨蛋的次數,用兩隻手的手指都數不完,但監察院卻毫無作為,好不容易北市府成立廉政委員會,認真查出大巨蛋不為人知的黑箱機密,監察院竟還出手打壓,甚至糾正廉政委員會,痛批「監察院不覺得自己很丟臉嗎?」

護樹團批:黃煌雄、葛永光早列出大巨蛋各項違失,監察院卻糾正監察院

公民團體指出,2009年9月監察院黃煌雄、葛永光兩位前監察委員提出的大巨蛋糾正案,指出大巨蛋的各項違失,包括「大巨蛋議約大幅修改BOT契約」、「變更協力廠商同時變更投資計畫書」,同時明列契約修改的「39項缺失」。依據監察法規定,當時的北市府應於2個月內完成改善,若未改善監察院可提出糾舉或彈劾,但監察院提出糾正已經將近7年,北市府至今都還沒完成任何改善,監察院卻毫無作為,現在居然要懲罰認真調查大巨蛋弊案的廉委會。

監察院提出糾正指出「台北市政府允宜依據BOT契約約定,本於合作、誠信、公平及合理之精神,協助遠雄巨蛋公司將台北市重大建設巨蛋案興建成功」,松菸護樹志工團痛批,難道監察院忘記大巨蛋的規劃方式,是建立在2009年被監察院糾正「變更協力廠商同時變更投資計畫書」的違法圖說之上,若監察院要支持被監察院糾正的違法建案,還請「監察院糾正監察院」。

松菸護樹志工團指出,遠雄必須在9月8日前通過台建中心、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設計審議等法定審查程序並完成建照變更作業,若在期限內完成改善,北市府就依照契約規定與遠雄終止契約。

松菸護樹志工團也呼籲北市府別再繼續唬弄台北市民與台灣人民,9月8日改善期限到期應立即與遠雄終止契約,若再利用各種藉口給予遠雄展延。「將使柯市府的誠信與顏面盡失,希望柯市府別再拿台北市的尊嚴開玩笑,勇敢終止黑心弊蛋這個歷史上的錯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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