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監院報告》廉委會遭指為違法黑機關 北市政風處證實:公務員不來答詢會影響考績!

2016-08-11 21:40

? 人氣

台北市政風處長劉明武(右)回覆台北市廉政委員會爭議。(資料照片,林韶安攝)

台北市政風處長劉明武(右)回覆台北市廉政委員會爭議。(資料照片,林韶安攝)

監察院調查大巨蛋案報告11日上午出爐,指北市府要求調查大巨蛋弊案的機關「廉政透明委員會」無法源依據,且不該擁有「調查權」。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下午出面指廉委會在各方面「無違誤之處」,顯然不認同監委意見,政風處長劉明武指出,廉委會曾做出的「五大案」報告也沒有廢止或無效的問題。不過,當媒體問劉明武,若公務員不配合遭監委認定違法的廉委調查,是否會影響考績?「當然了!叫你來,你不來,那你是什麼心態呢?」「我給你澄清的機會嘛」,這是劉的第一時間反應。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台北市廉委會 柯文哲處理五大案的機制

廉政透明委員會是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成立的機關,頭一份任務就是調查眾所矚目的「五大案」,包括大巨蛋、美河市、雙子星、三創、松菸案,透過廉委會府內、外共21名委員的調查,做出調查報告,委員會多處指企業有違法與不當處,柯文哲基於此,拿來作為與遠雄、日勝生、鴻海、台北文創等企業談判的根據,引發後續一連串企業被要求讓步市府、賠付巨資等權益受損的影響。

但如今,廉委會遭具有憲法位階的監察權判定,不論在組織或調查權限上都「顯有違法」,拋出一顆包括政界與企業界的震撼彈,不免引發「牽一髮而動全身」的聯想,以及後續市府是否應回復之前對企業的「不法」要求,將相關權益、金錢都還給企業的諸多問題。

今日的北市府,在監委調查意見出爐後,召開記者會,全力捍衛廉政委員會「於法有據」。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廉委會是市府的諮詢單位,意見是作為政策參考,林明確指出,廉委會「沒有違誤之處」。但此說法,與監察院調查意見所指的「顯有違法」、「亟待改進」南轅北轍。

柯市府:廉政委員會有法源依據

針對關鍵的廉委會的「法源依據」,林鶴明指出,依照《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市府為處理特定事務,得設置各項任務編組,其設置要點另訂之」,因此,於法有據。另就廉委會的「調查權」法源依據,政風處長劉明武則表示,由於廉委會隸屬於政風處,政風處有行政調查權,在廉委會的作業規定中,市府賦予其「行政調查權」,不是「司法調查權」的強制力量。

廉委會屬於市府任務編組的專案委員會,劉還解釋,其擁有的「行政調查權」是很多主管機關都有的,「府內有很多這樣的專案委員會,依據它的職掌,工務局、都委會等,都有行政調查權,不是只拘束於政風處的肅貪部分」。

面對監委指市府的廉委會濫用「調查權」,劉明武回應說,「廉委會當然有調查的權力」,但當問及,廉委會透過政風處約詢的公務員是否可不接受約詢?若不答詢是否會影響考績?劉明武第一時間回得斬釘截鐵,「當然了!叫你來,你不來,那你是什麼心態呢?」「我給你澄清的機會麻,都很配合啊,就怕誤會,就怕外面的委員會誤會,因為外面的委員完全不是我們公務系統的人,所以說一定會來配合的,尤其調卷啊」。

當記者進一步問及,這形同是以「考績」為手段,給予公務員無形強制力,劉此時又改口,「也不能這樣講」,「也不見得考績會受損,我給你機會你怎麼會不來呢?你一定會來的嘛,外界委員有疑問,外界都在懷疑,你不來嗎?你一定會來的麻」,「怎麼會有這種強制力呢,沒有嘛」。

面對監委指廉委會「顯有違法,亟待改進」,市府卻認為「無違誤」,劉表示「我想,我們會再跟委員說明」,所以是不認同監委意見?「當然…是…是…說違法是比較那個拉,我們一定會把我們的依據跟委員再作說明」。

對於這個有違法疑慮的機關,是否會廢止或暫時停止運作?劉明武回答不會,「從來沒有討論過要廢止」,「相關運作照跑,不會受影響」,意即會議照常,年底改選作業也會選擇繼續進行,也不會廢止「五大案」的調查報告。

喜歡這篇文章嗎?

王彥喬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